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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400085059】评价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注射液与诺和佳®在中国成年男性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及安全性的随机、开放、单次给 药、两周期、双交叉设计的 I 期临床试验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400085059

试验状态

尚未开始

药物名称

/

药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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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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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4-05-30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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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用于治疗成人2型糖尿病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注射液与诺和佳®在中国成年男性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及安全性的随机、开放、单次给 药、两周期、双交叉设计的 I 期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注射液与诺和佳®在中国成年男性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及安全性的随机、开放、单次给 药、两周期、双交叉设计的 I 期临床试验

申办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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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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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在中国成年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皮下注射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注射液与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注射液(商品名:诺和佳®)相比的药代动力学(PK)和药效学(PD)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在中国成年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皮下注射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注射液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随机平行对照

试验分期

Ⅰ期

随机化

采用区组随机化方法,组间比例 1:1,由统计分析单位采用 SAS 软件(9.4 或以上版本)产生试验的随机分组表,随机分组表中包括随机种子数、随机编号及受试者分组等信息,随机表装入随机信封密封后提交给临床单位。

盲法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30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4-05-29

试验终止时间

2024-08-31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中国健康男性,年龄 18-45 岁(含端值)。 3. 体重指数(BMI)在 19.0-24.0kg/m^2 范围内(含端值);体重≥50kg。 4. 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0h 静脉葡萄糖<6.1mmol/L 且>3.9mmol/L;OGTT 2h 血糖值<7.8mmol/L;胰岛素释放试验(IRT)结果经研究者判断正常;糖化血红蛋白<6.0%。 5. 无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的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既往和/或现病史;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和胸部正位片等结果均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 为准)。 6. 同意在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试验用药品末次给药后 1 个月内使用有效方式进行避孕,并且在该期间避免捐献精子。 7. 研究者判断拟注射试验用药品腹壁部位的皮肤正常,无脂肪增生、皮肤凹陷、皮肤硬结、瘢痕、炎症、水肿、溃疡、感染、出血等可能会影响受试者注射试验用药品的情况。 8. 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试验规定完成本试验。;

排除标准

1.有糖尿病病史或一级亲属有糖尿病病史。 2. 有低钾血症、体位性低血压、晕厥、黑曚或严重低血糖发作病史。 3.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或安全性评估或可能使依从性降低的情况,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参加试验有安全性风险。 4. 筛选前 6 个月内存在控制不良的急性或慢性呼吸道疾病病史者,包括但不限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严重哮喘、严重肺炎、活动性肺结核。 5. 筛选前 6 个月内进行过任何重大手术或计划在给药后 1 个月内择期手术。重大手术定义为针对颅内、胸部、腹部、盆腔或四肢器官,导致组织重大创伤,需要长期恢复的手术。 6.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失血超过 200mL,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 7. 有严重特应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或已知对试验用药品或其辅料或胰岛素及其类似物过敏。 8. 筛选前 90 天内参与过任何已获批准或未获批准的研究性药物/器械的临床试验,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 3 个月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9.筛选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或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检测结果为异常有临床意义 10.筛选前 12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违禁药物尿检呈阳性。 11. 筛选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约 360mL 啤酒或 45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mL 葡萄酒)者;或随机时酒精呼气试验阳性,或不愿在试验期间放弃饮酒; 12.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5 支,或不愿在试验期间放弃吸烟。 13. 给药前 4 周内曾使用过任何处方药、中药、中草药或非处方药(如果需要,允许使用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允许剂量最多 2 g/天,且必须记录在 eCRF中)、保健品(常规补充维生素除外),或给药前 4 周内曾接受任何疫苗接种。 14. 给药前 2 周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1 杯=250mL)者,或不同意在给药前 48 小时及整个试验期间禁服西柚汁或任何含酒精和黄嘌呤(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的食品和饮料。 15. 不愿意或不能遵循试验方案描述的生活方式指导。 16.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困难、有晕针、晕血史或无法建立双上肢静脉通路。 17. 受试者为研究中心或申办者直接参与本试验的人员或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法定监护人、兄弟姐妹或子女)。 18.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邢台医专第二附属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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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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