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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200057570
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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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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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发鼻咽癌
复发性鼻咽癌经鼻内镜手术联合辅助免疫治疗的前瞻性、单臂、多中心临床研究
复发性鼻咽癌经鼻内镜手术联合辅助免疫治疗的前瞻性、单臂、多中心临床研究
200030
观察鼻内镜手术联合PD-1单抗的治疗复发性鼻咽癌的效果
单臂
Ⅱ期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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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医学科学院内镜下鼻颅底肿瘤外科治疗技术创新单元,编号:No.2019-I2M-5-003;2、《复发性鼻咽癌颅底微创手术治疗的临床研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临床医学项目,编号:19411950600;3、自筹 Source(s) of fu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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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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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8
202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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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病理或影像学证实的复发鼻咽癌; 2. 复发鼻咽癌患者:包括rT1至rT4,且能够手术切除; 3. 年龄≥18岁; 4. 签署知情同意书参加试验的患者; 5. 有/无淋巴结转移,可经手术切除; 6. 无远处转移; 7. 从初次放疗结束至复发大于等于6个月; 8. 良好器官功能: (1)血液学:白细胞≥3.0 x 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x10^9/L、血红蛋白≥80g/L、血小板≥100 x10^9/L; (2)肝功能:胆红素≤1.5倍正常上限(ULN),AST和ALT≤3倍ULN; (3)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倍ULN; (4)肾功能:血清肌酐≤1.5倍ULN; 9.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的表现状态为0,1,2,一般身体状况可以耐受全身麻醉手术及化疗、免疫治疗。;
登录查看1. 有远处转移或软脑膜病(LMD)证据的患者 2. 曾接受过治疗区域放射性粒子植入; 3. 患有不受控制的并发疾病,且研究者认为会干扰治疗的患者; 4. 5年内患有另一种恶性肿瘤或同时存在多原发肿瘤(不包括经过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原位宫颈癌等); 5. 患者有手术禁忌症:如严重的心肺疾病、凝血功能障碍; 6. 患者有自身免疫性疾病者; 7. 患者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8. 对其他单克隆抗体发生过重度过敏反应; 9. 既往接受过PD-1单抗、PD-L1单抗、CTLA-4单抗(或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任何其他抗体)治疗; 10. 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可能于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 11. 患者有任何可能妨碍方案研究依从性或研究期间安全性的情况; 12. 存在严重神经或精神疾病,包括痴呆和癫痫发作; 13. 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 14. 怀孕或哺乳女性; 15. 无人身自由及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者; 16. 存在其他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登录查看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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