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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44285】一项HDM2006单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44285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药物名称

HDM-2006片

药物类型

化药

规范名称

HDM-2006片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4-11-15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靶点

/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一项HDM2006单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HDM2006单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有效性及药代动力学的I期临床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310011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本研究是一项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进行的多中心、开放的I期临床试验,旨在探索HDM2006单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初步疗效和药代动力学(PK)特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单臂试验

试验分期

Ⅰ期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8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入组时间

/

试验终止时间

/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理解并自愿(或法定监护人)签署由机构审查委员会或独立伦理委员会批准的书面知情同意书(ICF);2.年龄≥18岁,性别不限;3.剂量递增阶段,需为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受试者,且经充分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标准治疗或无有效标准治疗;4.剂量扩展阶段需为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或转移性特定类型肿瘤受试者,且经充分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标准治疗或无有效标准治疗。;5.剂量扩展阶段,受试者在筛选时能够提供新鲜肿瘤组织,并在HDM2006研究给药后愿意提供肿瘤组织活检,用于基线和治疗后生物标志物分析;6.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评分(ECOG-PS)为0或1;7.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8.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 v1.1判断,Ia阶段受试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病灶,Ib阶段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9.通过筛选期实验室检查结果提示受试者有良好的器官功能;10.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必须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开始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2种适当的屏障避孕法或屏障避孕法加激素避孕法预防妊娠或在整个研究期间避免异性性行为;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开始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11.有意愿和能力完成定期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及其他试验过程;

排除标准

1.同时参加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已处于干预性研究的生存随访期;2.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大型手术,但除外小手术,比如阑尾炎、肿瘤活检组织获取等;3.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骨髓(等同于骨盆骨髓面积)或大范围放射治疗,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局部放疗(如胸椎和肋骨放射治疗);4.正在接受且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已知可延长QTc间期或可能导致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治疗的受试者;5.首次给药前2周内服用过CYP3A、CYP1A2或CYP2C8酶的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或P-糖蛋白(P-gp)及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抑制剂或诱导剂;6.首次给药前2周内持续接受过全身皮质类固醇给药(>10 mg/天强的松或等效药物;如果接受全身皮质类固醇给药剂量已稳定4周,则允许使用低剂量皮质类固醇,如≤10 mg/天的强的松或等效药物);7.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标准化疗、生物治疗、免疫药物治疗等系统性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试验用药品(IMP)的治疗或首次给药前接受过靶向治疗药物且停药后未达到5个半衰期的受试者(以时间短的计算);8.既往接受过HPK1抑制剂的治疗;9.在过去2年内存在活动性恶性肿瘤,但参加研究的肿瘤和已治愈的局部肿瘤除外,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等;10.受试者尚未从既往治疗或其他抗癌治疗产生的相关不良事件(脱发、≤2级感觉神经病变或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构成安全性风险的其他≤2级AE是可接受的)中恢复(即恢复至≤1级或基线);11.不稳定的脑转移或者癌性脑膜炎(脑膜转移)受试者;12.患有癫痫并需要治疗者;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戒除者需满足至少2周的无戒断反应观察期);13.平均静息QTc(经过校正的QT间期,根据Fridericia公式计算):男性>450 ms,女性>470 ms, 10 min内重复测量3次的心电图(ECG)QTc作为平均值(每次至少间隔1 min,QT间期测量应从QRS复合波起始至T波结束);14.任何有临床意义的重要的静息ECG在节律、传导或形态方面的异常,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3度的心脏传导阻滞、PR间期>250 ms等;任何增加QTc延长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力衰竭、先天性长QT综合征、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有40岁以下一级亲属发生不明原因的猝死;15.左室射血分数(LVEF)<50%;16.既往有心肌收缩力下降的病史,且在研究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过相关症状者:如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II级)、肺水肿等;既往有急慢性心脑血管病史,且在研究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过相关症状者:冠脉/外周动脉血管搭桥、脑梗塞、脑出血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造成相关症状等;17.药物治疗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18.筛选时患有活动性梅毒、免疫缺陷疾病(HIV)、活动性肝炎(HBV、HCV),但除外无症状的慢性乙肝或丙肝携带者;19.确诊的间质性肺病无论有无症状,以及可能会引发药物肺毒性或相关性肺炎的情况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肺部症状或判断可能出现间质性肺病而不适合入组的高风险因素;20.患有其他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疗效和安全性的疾病;21.筛选期有大量或有症状的中等量胸腔积液、心包积液、腹腔积液,且经穿刺引流等治疗仍控制不佳;22.筛选时有临床上明显的消化道异常或疾病,造成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有极大困难(如吞咽困难、难以控制的恶心呕吐)等;23.筛选前6个月内需要治疗干预的不稳定的深静脉血栓、动脉血栓和肺动脉栓塞等血栓事件,输液器相关的血栓形成除外;24.既往进行过实体器官移植;25.已知或怀疑对研究药物成份或其类似物过敏;26.孕妇和哺乳期女性;27.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如不符合受试者最获益的治疗、受试者依从性差等);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200032;200032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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