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CTR20160155】评价PF-04950615皮下注射多次给药的PK、安全性和耐受性的1期开放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160155

试验状态

主动暂停(PfizerDecision)

药物名称

bococizumab注射液

药物类型

治疗用生物制品

规范名称

bococizumab注射液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16-11-10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靶点
适应症

伴有心血管事件风险的原发性高脂血症或混合性血脂异常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PF-04950615皮下注射多次给药的PK、安全性和耐受性的1期开放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在中国高胆固醇血症受试者中评价PF-04950615皮下注射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安全性和耐受性的1期、开放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100021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证实在接受最大耐受剂量他汀类治疗并且LDL-C 〉=70 mg/dL (1.81 mmol/L)的有高或极高风险心血管(CV)事件的原发性高脂血症或混合性血脂异常受试者中bococizumab 150mg Q2wks经SC途径给药的降LDL-C作用优于安慰剂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单臂试验

试验分期

Ⅰ期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4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0  ;

第一例入组时间

/

试验终止时间

/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65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需至少满足以下一项标准: a.绝经,具体定义为:不因其它病理或生理原因造成的至少连续12个月停经;血清促卵泡激素(FSH)水平在绝经后女性的实验室参考范围之内; b.已行子宫切除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且有档案记录; c.医学证实卵巢衰竭。 认为所有其他的女性受试者(包括无档案记录其进行过子宫切除、双侧卵巢切除和/或卵巢衰竭的女性)均有生育能力。;2.体重指数(BMI)>19且 33 kg/m2,总体重 50 kg-90 kg(110 lbs-198 lbs);3.两次资格审查访视中的空腹LDL-C 3.37 mmol/L 130 mg/dL(根据NCEP ATP III 标准定义上限):初始筛选(第-28天至第-14天)和第-7天 。 注:初始筛选和第-7天LDL C结果的差异应在20%以内,才能满足LDL C标准(由下列公式计算): (第-7天LDL-C值 - 初始筛选时 LDL-C 值) X 100 / 初始筛选时LDL-C 值;4.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表明其对研究中的所有相关方面知情;5.愿意并能够依从所有计划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程序受试者;

排除标准

1.1型或2型糖尿病控制不佳(HbA1c > 9.0%);2.心血管或脑血管疾病史[如,心肌梗死(MI)、卒中、一过性脑缺血发作(TIA)]或在过去一年中进行过相关手术(如,血管形成术);3.符合纽约心脏协会(NYHA)标准所定义的III 或 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CHF)的受试者(参考附录2);4.高血压控制不佳(不受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即使接受治疗后,持续性收缩压仍高于140 mm Hg或持续性舒张压仍高于90 mm Hg)。持续性血压定义为两次坐位测量的均值。患有高血压且在稳定剂量的抗高血压药物治疗下控制良好的受试者可入组研究;5.有临床显著的血液学、肾脏(如肾病综合征)、内分泌(如甲状腺功能减退)、肺部、胃肠道、心血管、肝脏、精神(如精神病、过度饮酒)、神经或过敏性疾病(包括药物过敏,但不包括给药时未经治疗的无症状季节性过敏)的证据或病史。本项排除标准适用于除上文1-4项排除标准中定义的受控或稳定疾病以外的有临床意义结果的证据或病史;6.当前或过去有药物成瘾史(根据精神病诊断和统计手册第4版(DSM IV)的标准),或在筛选前12个月内服用毒品;7.在筛选前6个月内有定期饮酒史,女性超过7次/周,或男性超过14次/周 (1次 = 150 mL(5 盎司)葡萄酒或360 mL(12盎司)啤酒或45 mL( 1.5盎司)烈性酒);8.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历史检验结果为阳性;9.过去5年内有癌症史(除可通过切除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10.妊娠期女性;哺乳期女性;不愿或不能在整个研究期间及在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77天内使用研究方案中提到的高效避孕方法的育龄男性和女性;11.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捐献血浆除外)1品脱(500 mL)或以上,或计划在研究进行期间献血;12.接受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即,口服、IV或IM);13.曾参与胆固醇酯转移蛋白(CETP)抑制剂或CETP抑制剂临床试验研究的受试者;14.第0天起45天内接受过降脂类处方药治疗的受试者;15.第0天起45天内接受过降脂类植物药或补充剂治疗的受试者;16.第0天起45天内启用或改变非降脂类植物药或补充剂治疗;17.既往暴露于抗PCSK9抗体(包括PF-04950615)的受试者;18.第0天起6个月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过已上市的单克隆抗体治疗;19.第0天起6个月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过研究用药(包括单克隆抗体)治疗;20.对治疗性或诊断性单克隆抗体(IgG蛋白)或由单克隆抗体成分组成的分子(如,含抗体Fc部分的Enbrel?或Fab Lucentis?)有过敏反应或速发过敏反应史;21.空腹时甘油三酯(TG)> 4.52 mmol/L 400 mg/dL;22.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核心抗体(HBcAb)或丙肝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提示当前或既往存在感染;23.不明原因的肌酸激酶(CK)>3.0 x ULN(如,并非因近期创伤、体育活动、肌肉注射所致);24.促甲状腺激素(TSH)超出实验室正常参考值范围,表明为不受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25.肌苷酸 > 1倍ULN;26.AST或ALT ≥ 2 x ULN;27.直接胆红素 ≥ 1.5 x ULN;28.筛选时妊娠检测为阳性;29.尿液药物筛查结果阳性;30.筛选时,12导联ECG证明QTc >450 msec或QRS间期>120 msec。如果QTc超过450 msec或QRS超过 120 msec,则再重复2次ECG,并使用3次测量的QTc平均值确定受试者的合格性;31.任何被研究者或申办者判断为有临床意义的血液学值、临床生化、尿分析或EGG结果异常;32.不愿意或不能依从生活方式指导;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200040

联系人通讯地址
<END>
bococizumab注射液的相关内容
点击展开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最新临床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