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3288589(微信同号)
18983288589(微信同号)
18908392210(微信同号)
18980413049
ChiCTR2100053040
正在进行
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尼妥珠单抗注射液;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
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尼妥珠单抗注射液;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2021-11-10
/
/
结直肠癌
建议完善测量指标填写。 卡瑞利珠单抗联合或不联合贝伐珠单抗/甲磺酸阿帕替尼同步新辅助放化疗治疗局部晚期直肠癌的双臂、前瞻性、探索性II期临床研究
卡瑞利珠单抗联合或不联合贝伐珠单抗/甲磺酸阿帕替尼同步新辅助放化疗治疗局部晚期直肠癌的双臂、前瞻性、探索性II期临床研究
探索卡瑞利珠单抗联合或不联合贝伐珠单抗/甲磺酸阿帕替尼同步新辅助放化疗治疗局部晚期直肠癌的有效性。
非随机对照试验
探索性研究/预试验
不随机
/
自筹经费
/
50
/
2021-11-05
2025-11-04
/
1.年龄18-75岁,男女均可; 2.经组织病理确诊的直肠腺癌,不包括肛管鳞癌; 3.既往未接受过任何有关直肠癌的抗肿瘤治疗。如为Lynch综合征,则未针对本次诊断的肠癌做过任何抗肿瘤治疗; 4.基于高分辨盆腔MRI的直肠局部临床分期为:肿瘤下缘距离肛缘10公分以内,组织学确诊的T3-4N0M0或 T1-4N+M0 直肠腺癌患者,无论MRF、EMVI状态。胸腹部增强CT未发现远处转移征象(不包括侧方淋巴结); 5.ECOG体力状态评分0–1; 6.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1)血常规:血红蛋白值≥90g/L、中性粒细胞计数≥2×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 (2)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NL)、天冬氨酸转移酶≤3×UNL、丙氨酸转移酶≤3×UNL; (3)肾功能:血清肌酐≤1.5×UNL,肌酐清除率≥50ml/min; (4)凝血功能:INR、APTT和PT均≤1.5×UNL; (5)血清白蛋白≥28g/L; (6)促甲状腺素(TSH)及游离甲状腺素(fT4)均在正常值±10%范围内; (7)心电图无明显异常,心肌酶谱在正常范围内(如研究者综合判断为不具有临床意义的单纯实验室异常也允许入组); 6.2周内未接受输血、血液制品或血液细胞生长因子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 7.在开始研究特定的筛选程序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8.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 9.对于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应在接受首次研究药物给药(1周期第1天)之前的3天内接受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如果尿液妊娠试验结果无法确认为阴性,则要求进行血液妊娠试验。非育龄期女性定义为绝经后至少1年,或进行过手术绝育或子宫切除术;如存在受孕风险,所有受试者(不论男性或女性)均需在整个治疗期间直至治疗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120天(或末次化疗药物给药后180天)内采用年失败率低于1%的避孕措施。;
登录查看1.有过敏性疾病、严重药物过敏史、已知对既往有对单克隆抗体、卡瑞利珠单抗任何成分、贝伐珠单抗过敏者; 2.无病生存期<5年的其他恶性肿瘤病史(除了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治愈的宫颈原位癌以及证实通过内镜粘膜切除术治愈的消化道肿瘤) 3.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免疫缺陷,或具有上述病史,自包括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等)不得纳入。以下情况例外:自身免疫性甲状腺机能减退病史但接受甲状腺激素替代疗法的患者可入选研究。 通过胰岛素给药方案治疗后,血糖得以控制的 1 型糖尿病患者可参与本项研究; 4.首次使用卡瑞利珠单抗前28天之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不包括喷鼻和吸入性皮质类固醇或生理剂量的系统性类固醇激素(即不超过10 mg/天强的松龙或同等药物生理学剂量的其他皮质类固醇); 5.并发严重感染者(如需静脉使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药物等); 6.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或活动性肝炎者(经正规抗病毒治疗后HBV DNA≥103copies/ml者); 7.下列并发症的任意一种:胃肠道大出血、穿孔或胃肠道梗阻(包括麻痹性肠梗阻); 8.具哺乳期女性; 9.妨碍研究依从性的精神疾病; 10.定义既往接受治疗情况(系统性,局部)包括既往接受过任何针对目标病灶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或局部治疗;既往接受过抗 PD-1 抗体、抗 PD-L1 抗体、抗 PD-L2 抗体或抗CTLA-4 抗体(或作用于 T 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任何其他抗体); 11.免疫调节性药物及其它抗肿瘤中药的限定:首次给药前28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包括胸腺肽、干扰素、白介素,除外为控制胸水局部使用)的系统性全身治疗; 12.首次用药30天内或预期在研究期间内接种减毒活疫苗包括新冠疫苗; 13.受试者进行支气管扩张剂等系统治疗,哮喘控制不满意,不能纳入(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 14.受试者已经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实体脏器或血液系统移植(角膜移植除外); 15.同时参加其他临床研究,当前正在参与干预性临床研究治疗,或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试验药物或研究器械治疗;在首次给药前,尚未从任何干预措施引起的毒性和/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即,≦1级或达到基线,不包括乏力或脱发); 16.大便带血或潜血阳性的患者; 17.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登录查看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精准药物2024-11-22
亚泰制药2024-11-22
医药时间2024-11-21
一度医药2024-11-21
新药创始人2024-11-21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4-11-21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4-11-21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4-11-21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4-11-21
药时空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