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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33061】注射用HS-20093 在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期临床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33061

试验状态

主动终止(申办方研发策略调整,终止该研究。本研究无任何数据产生。)

药物名称

注射用HS-20093

药物类型

治疗用生物制品

规范名称

注射用HS-20093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3-09-27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靶点
适应症

广泛期小细胞肺癌

试验通俗题目

注射用HS-20093 在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注射用HS-20093 在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 期临床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201203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评价静脉注射HS-20093 在ES-SCLC 患者中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1. 评价HS-20093 静脉注射给药在ES-SCLC 患者中的安全性。 2. 评价HS-20093 静脉注射给药在ES-SCLC 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3. 评价HS-20093 静脉注射给药在ES-SCLC 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单臂试验

试验分期

Ⅱ期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50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0  ;

第一例入组时间

/

试验终止时间

/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年满18 周岁(≥18 周岁)的男性或女性。;2.经病理学确诊的ES-SCLC;既往未接受过针对ES-SCLC 的全身治疗;3.根据RECIST 1.1,受试者至少有1 个靶病灶。;4.需提供新鲜肿瘤组织样本。;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PS)为0~1 分。;6.最小预期生存大于12 周。;7.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 个月内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且不应该哺乳;男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 个月内愿意使用屏障避孕。;8.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7 天内,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或有证据表明没有妊娠风险: a. 绝经后定义为年龄≥60 周岁和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替代治疗后闭经至少12 个月; b. 年龄小于60 周岁的女性,如果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12 个月或以上,且促黄体激素(LH)和卵泡刺激激素(FSH)水平在实验室绝经后参考值范围内,也可认为是绝经后; c. 曾经接受不可逆的绝育手术,包括子宫切除,双侧卵巢切除或双侧输卵管切除,但双侧输卵管结扎除外。;9.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1.接受过或正在进行以下治疗(以下标准中如有药物同时满足多条标准,以长者计): a. 既往使用过或正在使用以B7-H3 为靶点的治疗; b.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 周内曾经接受局部放疗;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 周内,接受过超过30%的骨髓照射,或接受过大面积放疗; c. 存在需要临床干预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 d.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 周内,曾接受过大手术; e.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 天内,使用过CYP3A4强抑制剂、强诱导剂或为CYP3A4敏感底物治疗窗窄的药物;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f. 正在接受已知可延长QT 间期或可能导致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治疗;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2.存在脑膜转移或脑干转移。;3.有症状或活动性进展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4.肿瘤侵犯周围重要脏器及血管或存在发生食管气管瘘及食管胸膜瘘的风险。;5.存在既往治疗遗留的CTCAE( 5.0 版)≥2 级的毒性。;6.其他原发性实体瘤病史。;7.骨髓储备或肝肾器官功能不足。;8.存在心血管疾病风险;9.有严重、未控制或活动性心血管疾病。;10.严重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11.严重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12.首次给药前1 个月内出现过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显的出血倾向。;13.首次给药前3 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动静脉血栓事件。;14.首次给药前4 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15.首次给药前30 天内已接受连续糖皮质激素治疗超过30 天、或需要长期(≥30 天)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者,或有器官移植史。;16.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如活动性乙肝或丙肝、结核、梅毒或HIV 感染等。;17.现患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Child-Pugh B 级肝硬化。;18.其他可能会干扰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或处理的、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19.既往有严重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痴呆或重度抑郁等干扰评估的状况。;20.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患者。;21.首次给药前4 周内接种过疫苗或发生过任何程度的过敏或超敏反应。;22.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或曾发生过严重的输液反应,或对重组人源或鼠源蛋白类物质过敏。;23.已知对HS-20093 的任何成分过敏。;24.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患者。;25.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患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的状况的患者。;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吉林省肿瘤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130000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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