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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130258】GSK573719/GW642444用于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病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130258

试验状态

已完成

药物名称

乌美溴铵维兰特罗吸入粉雾剂

药物类型

化药

规范名称

乌美溴铵维兰特罗吸入粉雾剂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17-05-10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靶点
适应症

慢性阻塞性肺病

试验通俗题目

GSK573719/GW642444用于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病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24周、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在COPD受试者中,评价GSK573719/GW642444两个不同剂量每日一次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201203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在COPD受试者中,与安慰剂相比较,评价采用新型干粉吸入器(NDPI)给予GSK573719/GW642444干粉吸入制剂125/25mcg和62.5/25mcg, 每日一次连续24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平行分组

试验分期

Ⅲ期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83 ; 国际: 573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386  ; 国际: 581 ;

第一例入组时间

/

试验终止时间

2013-10-25;2013-10-25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受试者类型:门诊患者。;2.知情同意书:参加试验前在书面知情同意书签署姓名和日期。;3.年龄:在筛选(访视 1)时的年龄≥40 岁。;4.性别:符合入选试验的男或女性受试者女性受试者。女性受试者参加本试验,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无妊娠可能的女性(即,生理上无妊娠能力,包括绝经或进行手术绝育的女性)。 手术绝育女性的定义为有记录的子宫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输卵管结 扎术。绝经女性定义为停经超过 1 年,并有相应的临床情况,例如,恰当的年 龄(> 45 岁),无激素替代治疗。但是在可疑病例,可以通过分析血样中 FSH >40MIU/ml 和雌二醇<40pg/ml (<140 pmol/L)水平,确定绝经状态。或 有妊娠可能的女性,在筛选时受试者的妊娠试验阴性,同意连续和正确地采用下述可接受避孕方法之一[例如,在试验过程中(自筛选至随访联系),遵循批准的产品说明书或医生指导]:●禁欲 ●口服避孕药,孕激素单用或联合应用 ●注射孕激素 ●左炔诺孕酮埋植剂 ●雌激素阴道环 ●透皮避孕贴剂 ●宫内避孕器(IUD)或宫内避孕装置(IUS)●? 在受试者进入试验前,其配偶绝育 (输精管切除术并有无精症的记录), 且此男性是受试者的唯一性伴侣。●? 双重屏障法避孕套、闭合帽(阻断隔膜或子宫颈/穹隆帽)合并应用阴道的 杀精子剂(泡沫/凝胶/薄膜/乳膏/栓剂);5.COPD 病史:临床确诊符合以下美国胸科学会/欧洲呼吸学会定义的 COPD:慢性阻塞性肺病是一种可预防和可治疗的以不完全可逆性气流受限为特征 的疾病。气流受限通常为进行性发展且伴有肺部对有害颗粒或气体(主要是 吸烟烟雾)的异常炎性反应。尽管 COPD 累及肺脏,但它同样产生明显的全身性后果。;6.烟草使用和吸烟史:在筛选时患者目前或既往吸烟史≥10 包/年 (访视 1)。 [包/年数= (每日香烟支数 / 20) ×吸烟的年数;例如每日 20 支香烟连续 10 年或每日 10 支香烟连续 20 年,二种均为 10 包/年]。既往吸烟者定义为在访视 1 之前至少 6 个月停止吸烟者。烟斗和/或雪茄烟的使用无法计算包/年。;7.疾病的严重程度:在访视 1,应用沙丁胺醇/舒喘灵后 FEV1/FVC 之比<0.70, 以及采用 NHANES III 参考方程计算的沙丁胺醇/舒喘灵给药后 FEV1≤70% 预期正常值;8.呼吸困难:在筛选(访视 1)时,改良医学研究委员会呼吸困难量表(mMRC) 的评分≥2。;

排除标准

1.妊娠: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妊娠的女性。;2.哮喘:目前诊断为哮喘的患者;3.其他呼吸疾病:应排除已知的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活动性肺部感染(如 结核病)和肺癌。除COPD外,如果研究者认为受试者还有其他的显著的呼吸疾病,也应被排除。 有显著临床意义的疾病可能包括支气管扩张症、 肺结节病、肺动脉高压和肺间质性疾病。;4.其他疾病/异常: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神经、精神、肝肾、免疫、内 分泌疾病(包括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或甲状腺疾病)或控制不佳的血液学异 常、和/或访视 1 之前既往切除肿瘤病史< 5 年的患者(已经切除治愈的皮 肤局部癌症不排除)。临床意义定义为,根据研究者的意见,试验中如果 疾病/异常加重,可能会使参加试验受试者的安全性风险增加或影响试验有 效性或安全性分析的任何疾病。;5.胸部 X 线检查: 胸部 X 线或计算机断层成像 (CT)发现具有临床意义的 异常,并认为异常不是由于 COPD 所致。如果在访视 1 之前 6 个月内没有 胸部 X 线或 CT,则必须在访视 1 进行胸部 X 线检查。;6.禁忌症:对任何抗胆碱能药/毒蕈碱性受体拮抗剂、β2-受体激动剂、乳糖/ 乳蛋白或硬脂酸镁有过敏或超敏反应病史,或研究医生认为不宜参加试验 或使用吸入性抗胆碱能药物的有些疾病状态;例如,窄角型青光眼、前列 腺肥大或膀胱颈梗阻。;7.住院:访视 1 之前 12 周内因 COPD 或肺炎住院;8.肺切除术:筛选(访视 1)之前 12 月内经历肺减容积手术的受试者;9.12 导联 ECG:在访视 1 进行的 12 导联 ECG 检查显示有临床意义的异常的 ECG,包括 12 导联心电图(ECG)中可能引起异常心律和 ECG 可疑的起 搏节律改变。ECG 由中心化的独立的心脏病专家进行审阅,协助研究者判 断受试者是否合格。 附件 3 罗列了排除受试者入选的特殊 ECG 发现。 附件3 中未罗列的任何有医学意义的异常 ECG,将由试验研究者确定;10.筛选实验室检查; 在访视 1,具有临床意义的临床生化和血液学检查异常;11.肺功能检查前用药:在每次试验访视进行肺功能检查之前 4 小时内,不能 够停止使用沙丁胺醇/舒喘灵者;12.筛选前用药:在访视 1 之前的定义时段使用禁用药物;13.氧疗:接受长期氧疗(LTOT)每日大于12小时需排除。但按需氧疗的患者(即每日 ≤12小时)可以入选;14.雾化治疗:规律(每日应用,而不是按需使用)雾化短效支气管扩张剂(例 如沙丁胺醇/舒喘灵)需排除;15.肺疾病康复项目:在访视 1 之前 4 周内,参加肺疾病康复项目的急性阶段。 参加肺疾病康复项目的维持阶段的受试者可以入选;16.药物或酒精滥用:访视 1 之前 2 年内,已知或疑似有酒精或药物滥用史;17.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的亲友:试验研究者、协作研究者、试验协调员、研究者 或研究中心的雇员,或前面提及人员的家庭成员均不可参加试验;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510120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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