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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31934】瑞基奥仑赛二线治疗成人复发或难治性侵袭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B-NHL):一项单臂、多中心、开放性、II期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31934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药物名称

瑞基奥仑赛注射液

药物类型

治疗用生物制品

规范名称

瑞基奥仑赛注射液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3-06-26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SL2300097

靶点
适应症

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B-NHL)

试验通俗题目

瑞基奥仑赛二线治疗成人复发或难治性侵袭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B-NHL):一项单臂、多中心、开放性、II期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瑞基奥仑赛二线治疗成人复发或难治性侵袭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B-NHL):一项单臂、多中心、开放性、II期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200000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瑞基奥仑赛用于一线治疗失败后不适合HDCT和ASCT的成人r/r B-NHL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估瑞基奥仑赛抗肿瘤的其他有效性参数 评估瑞基奥仑赛的安全性 评估瑞基奥仑赛抗肿瘤活性的持久性 描述瑞基奥仑赛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估与瑞基奥仑赛的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相关的生物标志物 评估瑞基奥仑赛的免疫原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单臂试验

试验分期

Ⅱ期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6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3-11-16

试验终止时间

/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2.签署知情同意书(ICF);3.组织学确认的侵袭性B-NHL,根据2022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分类的定义,病理类型包括: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伴MYC和BCL2重排、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原发纵隔B细胞淋巴瘤、3b级滤泡淋巴瘤、惰性B-NHL转化的大B细胞淋巴瘤且既往接受过含蒽环类药物和利妥昔单抗或其他CD20靶向药的充分治疗;4.受试者必须符合难治或复发的定义: a. 难治定义为:已经使用一线药物(蒽环类药物和利妥昔单抗或其他CD20靶向药)充分治疗之后未达CR ? 一线治疗的任意疗程出现疾病进展(PD),或 ? 一线治疗至少3个周期后达到疾病稳定(SD),或 ? 一线治疗至少6个周期后达到部分缓解(PR) b. 复发定义为:已经使用一线药物充分治疗后达到CR,但在CR后12个月内复发;5.根据研究者评估受试者不符合HDCT/ASCT条件,且至少满足一条以下标准: a. 年龄≥65岁 b. ECOG=2 c. 肺功能: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占预计值%(FEV1%)和/或一氧化碳弥散量占预计值%(DLCO%)(根据年龄性别特异性血红蛋白浓度进行校正)≤60% d. 心脏功能: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控采集扫描术(MUGA)评估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e.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Cockcroft-Gault公式)<60 mL/min f. 肝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正常值上限(ULN) g. 既往一线ASCT后12个月内复发;6.器官功能良好,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a. 研究者评估有充分的骨髓功能以接受淋巴细胞清除化疗(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000/μL、血小板计数≥75,000/μL、淋巴细胞绝对计数≥100/μL) b.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Cockcroft-Gault公式)>30 mL/min c. 肝功能:ALT/AST≤5×ULN且总胆红素<2×ULN(或对于患有吉尔伯特氏综合征或淋巴瘤侵犯肝脏的受试者<3×ULN) d. 肺功能:≤ CTCAE 1级呼吸困难,在室内空气环境下氧饱和度(SpO2)≥ 92% e. 心脏功能:LVEF≥40%;7.具有依据Lugano标准确定的PET阳性病灶;8.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或2;9.预期生存大于12周;10.血管通路足以进行白细胞分离;11.具有生育能力的非禁欲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自清淋开始前至少28天至瑞基奥仑赛回输后2年内使用一种高效避孕方法加一种辅助的避孕方法。伴侣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自清淋开始前至少28天至瑞基奥仑赛回输后2年内使用有效高效的避孕方法,且在整个研究期间不应捐献精液或精子;

排除标准

1.接受过二线及以上治疗的非霍奇金淋巴瘤受试者;2.原发中枢的淋巴瘤(继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淋巴瘤的受试者允许入组);3.至少2年尚未完全缓解的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以下条件可除外2年限制: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完全切除的I期低复发可能性的肿瘤、治疗后的局限期前列腺癌、活检证实的宫颈原位癌或宫颈涂片显示鳞状上皮内病变);4.筛选时受试者存在: a. 活动性乙型肝炎。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定量<1×103 IU/mL)和/或抗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HBV DNA低于中心参考值下限可入选本研究。如果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出现DNA拷贝数增加或使用强化抗病毒治疗的活动性肝炎的受试者除外。研究者需按《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9版)》对这类受试者进行预防性抗病毒治疗。如果受试者入组时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要求在整个研究过程中维持稳定的抗病毒治疗 b. 丙型肝炎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或梅毒感染;5.签署ICF前3个月内受试者存在活动性深静脉栓塞(癌栓或血栓)或肺动脉栓塞,但如果研究者判断该血栓经过临床处理,无脱落风险,则允许入组;6.未控制的系统性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感染;7.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压;8.急性或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9.需使用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10.过去6个月内发生过下列任何一种心血管疾病的病史:由纽约心脏协会(NYHA)定义的III或IV级心力衰竭、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或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病;11.筛选时有临床意义的CNS疾病或CNS症状,例如癫痫、癫痫性发作、瘫痪、失语、中风、严重脑损伤、痴呆、帕金森病、小脑疾病、脑器质性综合征或精神疾病;12.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在筛选评估和开始研究治疗48小时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13.在白细胞分离前的指定时间内使用以下任何药物或治疗方法: a. 在白细胞分离前6个月内使用阿仑单抗 b. 在白细胞分离前3个月内使用克拉屈滨 c. 在白细胞分离前3个月内使用氟达拉滨 d. 在白细胞分离前7天内使用抗CD20单克隆抗体 e. 在白细胞分离前4天内使用Venetoclax f. 在白细胞分离前2天内使用Idelalisib g. 白细胞分离前1天内使用来那度胺 h. 白细胞分离前7天内,或瑞基奥仑赛给药前72小时内用过治疗剂量的皮质类固醇(定义为泼尼松或等效物>20 mg/天),但允许使用生理替代、局部和吸入类固醇 白细胞分离后需采用低剂量化疗(如长春新碱、利妥昔单抗、环磷酰胺≤300 mg/m2)来控制病情的,必须在淋巴细胞清除化疗前已终止≥7天 j. 白细胞分离前1周内接受过非淋巴细胞毒性的细胞毒性化疗药物(如阿霉素、长春新碱、吉西他滨、奥沙利铂、卡铂、依托泊苷)。如果在白细胞分离前口服化疗药物,包括来那度胺和伊布替尼已至少过了3个半衰期,则允许入组 k. 白细胞分离前2周内接受过淋巴细胞毒性化疗(如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苯达莫司汀、苯丁酸氮芥或美法仑) l. 白细胞分离前28天内用过研究药物。但研究治疗期间无效或疾病进展,并且在白细胞分离前已至少经过3个半衰期则允许入组 m. 白细胞分离和瑞基奥仑赛输注前28天内,接受过GVHD治疗(如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甲氨蝶呤或其他化疗药物、霉酚酸盐、雷帕霉素、沙利度胺,免疫抑制性抗体如抗肿瘤坏死因子(TNF)、抗白细胞介素-6(IL-6)或抗IL-6R) n. 瑞基奥仑赛给药前6周内接受过供者淋巴细胞输注(DLI) o. 白细胞分离前6周内接受过放疗,包括大骨髓区,如胸骨或骨盆。受试者放疗部位病情进展,或其他未照射部位存在PET阳性病灶,才有资格入组。若其他未照射部位存在PET阳性病灶,允许在白细胞分离前2周,对单一病灶进行放疗 p. 白细胞分离前90天内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14.由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存在任何影响遵守方案的因素,包括不可控的医学、心理、家庭、社会学或地理条件的因素;或不愿意或不能遵守研究方案中所要求的程序;15.既往曾接受过CAR-T细胞或其他基因修饰T细胞治疗;16.既往接受过CD19靶向治疗的受试者;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上海瑞金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210000;210000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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