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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12906
进行中(招募中)
注射用HS-20089
治疗用生物制品
注射用HS-20089
2021-11-22
企业选择不公示
晚期实体瘤
注射用HS-20089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Ⅰ期临床研究
注射用HS-20089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Ⅰ期临床研究
201203
评价HS-20089 静脉注射给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有效性。评价HS-20089 静脉注射给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PK特征、免疫原性以及肿瘤组织靶蛋白表达与疗效之间的关系。
单臂试验
Ⅰ期
非随机化
开放
/
国内试验
国内: 177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2022-01-14
/
否
1.年满18周岁(≥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2.经病理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需提供明确诊断所需关键性免疫组化/肿瘤细胞表型结果),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标准治疗。;3.根据RECIST 1.1,受试者至少有1个靶病灶。;4.需提供肿瘤组织样本用于中心实验室回顾性检测目标靶点的表达。;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PS)为0~1分,并且在首次给药前2周没有恶化。;6.最小预期生存大于12周。;7.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且不应该哺乳;男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8.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或者没有妊娠风险。;9.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登录查看1.既往使用过或正在使用针对目标靶点的治疗。;2.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药物、试验性药物、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药治疗或其他抗肿瘤药物(包括内分泌治疗、分子靶向治疗或生物治疗等);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3.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曾经接受局部放疗;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超过30%的骨髓照射,或接受过大面积放疗。;4.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受试者曾接受过大手术(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5.脑转移(除非无症状、首次给药前病情稳定4周以上且在首次给药前至少2周不需要类固醇治疗及肿瘤病灶周围无明显水肿的影像学表现);筛选前的末次治疗中或治疗后因脑转移疾病进展且未经处理的患者;存在脑膜转移或脑干转移;存在脊髓压迫(通过放射影像学检查发现,无论是否有症状)的患者。;6.存在既往治疗遗留的按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CTCAE 5.0版)≥2级的毒性(脱发和遗留的神经毒性除外)。;7.其他原发性实体瘤病史,除外: a. 已根治的实体瘤,在入选研究之前≥5年无活动并且复发风险极低; b.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 c.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原位癌,如宫颈原位癌; d. 有明确治疗的非转移性前列腺癌。;8.骨髓储备或肝肾器官功能不足。;9.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如活动性乙肝(筛选期病毒表面抗原[HBsAg]检测结果呈阳性同时检测到HBV-DNA检测值≥2×103IU/mL,若经规律抗病毒治疗再次复测降至2×103IU/mL以下可入组)或丙肝(定义为筛选期丙肝病毒抗体[HCV-Ab]检测结果阳性,且HCV-RNA阳性)、结核(1年内有活动性结核感染的证据)、梅毒(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与非特异性抗体均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抗HIV抗体阳性)等。不主动筛查活动性传染病。;10.对HS-20089 的任何组分过敏。;11.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患者。;12.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患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的状况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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