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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50178
进行中(尚未招募)
Itepekimab注射液
治疗用生物制品
Itepekimab注射液
2025-01-16
企业选择不公示
慢性鼻窦炎不伴鼻息肉(CRSsNP)
一项评估 Itepekimab(抗 IL-33 mAb)在慢性鼻窦炎不伴鼻息肉参与者中的疗效、安全性和耐受性的概念验证研究
一项评估 Itepekimab 在控制不佳的慢性鼻窦炎不伴鼻息肉参与者中的疗效、安全性和耐受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概念验证(PoC)研究
100022
主要目的:评价 itepekimab 与安慰剂相比对鼻窦浑浊的疗效。 次要目的:评价 itepekimab 与安慰剂相比对鼻窦症状的疗效;评价 itepekimab 与安慰剂相比对慢性鼻窦炎不伴鼻息肉(CRSsNP)症状的疗效;评价 itepekimab 与安慰剂相比对健康相关生活质量(HRQoL)的疗效;评价 itepekimab 与安慰剂相比对其他鼻窦浑浊指标的疗效;评价 itepekimab 与安慰剂相比在 CRSsNP 参与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 itepekimab 的 PK。Itepekimab 免疫原性评估。
平行分组
Ⅱ期
随机化
双盲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国内: 4 ; 国际: 60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
否
1.参与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必须≥18 岁。;2.参与者必须在访视 1 前至少连续 12 周持续有鼻塞(NC)/鼻堵症状并且在访视 1(日评分)和访视 2(周平均评分)时的鼻塞评分(NCS)≥2 分。;3.参与者在访视 1(日评分)和访视 2(周平均评分)时的鼻窦症状总分(sTSS)(NC、流涕、头面部胀痛)必须≥5 分。;4.参与者必须至少有以下特征之一: 1.既往接受过慢性鼻窦炎(CRS)鼻窦手术(根据方案定义); 2.筛选(访视 1)前 2 年内接受过全身性糖皮质激素(SCS)治疗; 3.过去 2 年内 CRS 症状恶化,需要 SCS 治疗,但参与者对 SCS 不耐受或 SCS 禁忌症。;5.参与者必须存在双侧鼻旁窦炎症,筛选 CT 扫描时双侧筛窦和上颌窦浑浊。根据 CT 扫描的中心阅片结果,参与者必须有≥25% 的筛窦浑浊和至少 1 个上颌窦浑浊≥25%。;6.访视 1 和访视 2 时,参与者的鼻腔-鼻窦结局测试22项(SNOT-22)评分必须≥20。;7.参与者在访视 2 前已接受稳定剂量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MFNS)治疗至少 3 周。;8.女性参与者如未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且符合以下至少一个条件,则有资格参加研究:1.不是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或2.是 WOCBP 并且同意在研究期间(至少直至研究干预末次给药后 20 周)采用失败率<1% 的高效避孕方法。;
登录查看1.参与者的疾病/合并症使其在访视 1 时不可评价或无法进行主要疗效终点评价。;2.参与者存在鼻腔恶性肿瘤、良性肿瘤(例如,乳头状瘤、血肿)。;3.经放射学检查怀疑或确诊的侵袭性或扩散性真菌性鼻窦炎。;4.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或病症(例如心血管、肺、胃肠、肝脏、肾脏、神经、骨骼肌肉、内分泌、代谢、精神、躯体障碍),研究者认为这些疾病或病症可能会使参与者因参加研究而面临风险,或干扰参与者的干预治疗、评估,或影响研究结果,或存在研究依从性问题。;5.在筛选(访视 1)前6 个月内进行过鼻窦手术。;6.在筛选(访视 1)前1 个月或在筛选期间(访视1 和访视2 之间)接受SCS 治疗的参与者。;7.在筛选期间接受其他鼻用糖皮质激素(INCS)治疗的参与者(仅允许使用研究提供的 AxMP [MFNS])、鼻内给药器械/支架、使用呼气式给药系统的鼻喷雾剂,例如 Xhance™。;8.对单克隆抗体(mAb)存在严重全身性超敏反应病史的参与者。;9.已知对 itepekimab 或其辅料过敏。研究者认为不宜参与本研究的任何药物过敏反应或其他过敏反应。;
登录查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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