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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0413049
CTR20241749
已完成
A-24110He注射液
化药
A-24110He注射液
2024-05-17
JXHL2300318
严重高甘油三酯血症
评价A24110He注射液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单次给药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期临床研究
评价A24110He注射液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单次给药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期临床研究
610200
评估健康成年受试者单次皮下注射 A24110He 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平行分组
Ⅰ期
随机化
双盲
/
国内试验
国内: 24 ;
国内: 24 ;
2024-07-10
2024-09-08
否
1.充分了解本研究的目的和要求,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 ICF,能按 照方案要求完成全部访视。;2.年龄为 18~65 岁(包含临界值,以签署 ICF 时间为准)的健康成年男性或女性受试者。;3.体重指数(BMI)为 20~35 kg/m2(包含临界值),且男性体重≥50.0 kg, 女性体重≥45.0 kg。;4.筛选时空腹血甘油三酯(TG)≥1.1 mmol/L(100mg/dL)且≤5.0 mmol/L (450mg/dL)。;5.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受试者,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 的血清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且承诺在签署ICF后至末次给药后至 少 6 个月内采取医学上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包括宫内或植入式避孕 装置、口服避孕药、注射或埋置避孕、局部缓释避孕药、宫内节育器、 男性安全套、隔膜、宫颈帽等)。 注:WOCBP 受试者定义为女性受试者月经初潮后,未达到绝经后状态(连续 闭经至少 12 个月,除绝经外无其他明确原因),且无手术(即双侧卵巢、输卵 管切除和/或子宫切除)或研究者确定的其他(如苗勒管发育不全)导致永久不 育的原因。;6.男性受试者同意在签署 ICF 后至末次给药后至少 6 个月内需采取医学 上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此外,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此期间不会捐 献精子。;
登录查看1.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目前患有影响受试者安全或本研究结果解读的 任何不稳定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疾病、肝肺肾相关疾病、消 化不良、呼吸道感染、哮喘、气管炎、肌肉骨骼、免疫、内分泌、代 谢等相关疾病。;2.经研究者判断,既往有皮下注射严重不耐受史(轻微反应除外)。;3.既往有寡核苷酸类药物过敏史或对本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4.体重不稳定,定义为筛选前 30 天内自我报告的体重变化超过 5%。;5.本研究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有献血/失血超过 200 mL 或接受过输血 者。;6.本研究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 5 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 丁制品者。;7.本研究首次给药前 2 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或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使用 过毒品,或筛选期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8.本研究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 14 标准单位酒精(1 标准 单位含 14 g 酒精,如 360 mL 啤酒、45 mL 酒精量为 40%及以上的烈 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筛选期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9.接受研究药物前 3 个月内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 饮料(平均 8 杯以上,1 杯≈250 mL)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用茶、 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10.在研究首次给药前 5 年内患有癌症(已经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非黑色 素瘤皮肤癌、局限性前列腺癌、导管原位癌或 I 期子宫癌、宫颈原位 癌或乳腺原位癌等除外)。;11.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重大手术的定义参照 2022 年 12 月 6 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 3 级和 4 级手术)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重大手术者。;12.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4 周内使用过皮质类固醇(>20 mg/天的泼尼松 或同等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全身治疗者,但允许局部用药(如 软膏、滴眼液、吸入剂或鼻喷剂),局部用药不得超过说明书中推荐 的剂量。;13.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病毒抗体(HCV-Ab)、人类免疫缺陷 病毒抗体(HIV-Ab)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14.筛选时仰卧休息 10 分钟后,生命体征测量值满足以下任一条: 1.收缩压(SBP)<90 或≥140 mmHg; 2.舒张压(DBP)<50 或≥90 mmHg; 3. 脉搏<60 或>100 每分钟节拍数(bpm)。;15.筛选时静息 QTc 间期(根据 Fridericia 公式校正)≥450 msec(男性) 或≥470 msec(女性)。;16.筛选前 30 天内接受过任何改善血脂的药物或保健品;经研究者判断, 本研究给药前 2 周内规律使用任何处方或非处方药物,包括抗酸药、 止痛药、中草药、维生素等。;17.接受研究药物前 30 天内接种过疫苗。;18.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6 个月内参与过任何干预性临床研究(从前一项 研究末次给药时间计算,未使用干预性药物或试验用医疗器械的除 外);19.实验室检查指标出现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该异常有临床意义。;20.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进入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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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1;2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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