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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21192】一项在复发性/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中比较 Elranatamab (PF 06863135) 单药治疗和 Elranatamab + 达雷妥尤单抗与达雷妥尤单抗 + 泊马度胺 + 地塞米松的 III期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21192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药物名称

Elranatamab

药物类型

治疗用生物制品

规范名称

Elranatamab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2-05-31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靶点
适应症

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

试验通俗题目

一项在复发性/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中比较 Elranatamab (PF 06863135) 单药治疗和 Elranatamab + 达雷妥尤单抗与达雷妥尤单抗 + 泊马度胺 + 地塞米松的 III期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在既往接受过至少 1 线治疗(包括来那度胺和蛋白酶体抑制剂)的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中评价 ELRANATAMAB (PF-06863135) 单药治疗和ELRANATAMAB + 达雷妥尤单抗与达雷妥尤单抗 + 泊马度胺 + 地塞米松相比的疗效和安全性的开放性、3 组、多中心、随机 III 期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100010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通过 PFS 测量比较Elranatamab(A 组)与达雷妥尤单抗 + 泊马度胺 + 地塞米松(C 组)的疗效 。 次要研究目的: 1.通过 OS 测量比较 A组与 C组的疗效 2.通过测量 PFS、PFS2、ORR、DOR、CRR、DOCR、TTR、% MRD 阴性和 % 持续 MRD 阴性,比较A 组与 C 组的疗效 3.确定 Elranatamab 单药治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4.评价 Elranatamab 的 PK 5.评价 Elranatamab 的免疫原性 6.评价A 组和C 组中治疗对受试者HRQoL 的影响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平行分组

试验分期

Ⅲ期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13 ; 国际: 750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2-07-04;2022-06-30

试验终止时间

/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年龄≥18 岁(或>18 岁且达到所在国家/地区要求知情同意的最小年龄)。 男性受试者和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使用章节 5.3.1 所述的避孕方法。 请参见附录4,了解男性(章节10.4.1)和女性(章节10.4.2)受试者的生殖标准。;2.受试者愿意并且能够遵从所有计划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生活方式注意事项和其他研究程序。;3.根据 IMWG 标准,既往被诊断为 MM;4.根据 IMWG 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疾病,至少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1)血清 M 蛋白 ≥0.5 g/dL; 2) 尿液 M 蛋白排泄率 ≥200 mg/24 h; 3)血清免疫球蛋白 FLC ≥10 mg/dL (≥ 100 mg/L) 以及血清免疫球蛋白 k/λ FLC 比值不正常(<0.26 或 >1.65)。 对于第2部分,根据中心实验室结果确定可测量疾病入组标准。;5.既往至少接受过1 线但不超过3 线抗MM 治疗,包括来那度胺和PI 治疗。根据研究者依据IMWG 标准进行的评估,使用既往抗MM治疗,必须获得MR 或更佳的缓解。;6.ECOG 体力状态 ≤2;7.通过 MUGA 扫描或 ECHO 测定的 LVEF ≥40%;8.足够的肝功能,定义如下: 1) 总胆红素 ≤ 1.5 × ULN(≤3 × ULN,如果有 Gilbert 综合征)。 2) AST ≤2.5 × ULN 且 ALT ≤2.5 × ULN;9.根据当地机构标准方法确定具有足够的肾功能:eGFR ≥30 mL/min/1.73 m2( 根据2021 CKD-EPI 方程, 参见https://www.kidney.org/content/ckd-epicreatinine-equation-2021)或估计肌酐清除率≥30mL/min(根据Cockcroft Gault 公式)。如果使用了两个公式计算,则采用两个结果值中较高的一个。在疑似淀粉样变性的不明确病例中,也可采集24小时尿液检测肌酐清除率。;10.足够的 BM 功能,定义如下: 1) ANC ≥1.0 × 109/L(如在资格确认样本采集前≥7 天且在计划给药前≥7 天完成,则允许使用GCSF); 2)如果<50% 的BM有核细胞为浆细胞,则血小板计数≥75,000/μL;如果≥50% 的BM 有核细胞为浆细胞,则血小板计数≥50,000/μL(如在资格确认样本采集前≥7 天且在计划给药前≥7天完成,则允许输血支持);且 3)血红蛋白≥8 g/dL(如在资格确认样本采集前≥14 天且在计划给药前≥14天完成,则允许输血支持)。注释:在C1D1继续研究治疗前,血液学参数也须符合要求。;11.校正的血清钙 ≤14 mg/dL (≤3.5 mmol/L),或游离离子钙≤6.5 mg/dL (≤1.6 mmol/L);12.任何既往治疗带来的严重影响均已恢复至基线或 CTCAE 等级 ≤1;13.能够签署附录1 中所示的知情同意书,包括遵循知情同意书(ICD) 和本方案的要求和限制条件。;

排除标准

1.冒烟型 MM。;2.浆细胞白血病。;3.淀粉样变性、瓦尔登斯特伦巨球蛋白血症或 POEMS 综合征。;4.已知的活动性 CNS 受累或出现骨髓瘤性脑膜受累的临床体征。;5.入组前 12 周内干细胞移植、活动性 GVHD( 1 级皮肤受累除外)或需要治疗的 GVHD;6.心血管功能受损或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受试者入组前 6 个月内发生过 以下任一疾病: 1) 急性心肌梗死或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例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或支架术、有症状的心包积液); 2) 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例如未受控制的房颤或未受控制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3) 血栓栓塞或脑血管事件(如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意外、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 4) QT 间期延长综合征(或筛选时 QTcF >470 msec);7.持续的 ≥2 级外周感觉或运动神经病变。;8.GBS 或 GBS 样病史或任何 ≥3 级外周多发运动神经病史。;9.活动性HBV、HCV、SARS-CoV-2、HIV,或任何活动性、未受控制的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活动性感染必须在入组前至少21 天痊愈。全身性抗感染药物治疗必须在入组前至少28天完成。允许预防性使用全身性抗感染药物。 a. COVID-19/SARS-CoV-2:入组前5 天内必须进行SARS-CoV-2PCR 检测。如果受试者入组前5天内的SARS-CoV-2 PCR 检测结果为阳性,或疑似感染SARS-CoV-2,则需要排除。 b. HIV:在不明确的情况下,病毒载量为阴性的受试者可能符合资格。HIV血清阳性的受试者,如果在其他方面健康,并且出现与AIDS 相关结局的风险很低,则可以考虑其符合资格。在筛选之前,应评估研究方案特定的HIV阳性候选者的潜在资格,并与申办方进行讨论,考虑当前和既往的CD4+ 和T 细胞计数、AIDS 病史定义的情况(如果有)(例如,机会性感染)、HIV治疗的情况和药物间相互作用的可能性。 c. HBV: 1) 排除 HBsAg 检测为阳性的受试者(即急性或慢性活动性肝炎)。 2) 无论是由于接种疫苗还是之前的自然感染,HBV抗体为阳性表明具有免疫力的受试者均符合资格。 3)如果未检测到HBV DNA,则抗HBcAb 为阳性但HBsAg 和抗HBsAb 为阴性的受试者可参与研究。 4) 更多详情见CDC 网站 (https://www.cdc.gov/hepatitis/HBV/PDFs/SerologicChartv8.pdf)。 d. HCV:HCV抗体为阳性是感染的标志,但这不一定表示潜在候选人不符合资格,具体取决于临床情况。如果最近才暴露于 HCV,则 HCV 抗体可能还未转为阳性。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检测 HCVRNA。如果检出HCV RNA ,则患者不符合资格。 e. 入组前7 天内需要进行肺部影像学检查。有活动性呼吸系统感染证据的受试者需要排除;10.入组前 3 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经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原位癌或研究者认为复发风险极小的 0/1 期恶性肿瘤除外。;11.已知或疑似对研究干预或其任何辅料超敏的受试者。;12.其他手术(包括入组前 14 天内大手术)、医学(包括胃肠道疾病,可能显著影响泊马度胺吸收)或精神状况,包括近期(过去一年内)或主动自杀意念/行为,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或根据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适合参加研究。;13.既往接受过 BCMA 靶向治疗或 CD3 重导向治疗。;14.本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接受过抗 CD38 靶向治疗。;15.既往对抗 CD38 靶向治疗为难治的(在任何抗 CD38 靶向治疗期间或末次给药后 60 天内发生疾病进展或未能确认达到 MR 或更佳的治疗效果)。;16.既往经过泊马度胺治疗。;17.在研究治疗干预首次给药前14 天或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伴随或预期使用已知是CYP1A2 强效抑制剂或使用>10 mg QD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非外用药物。参见章节6.8 伴随治疗。;18.研究治疗干预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不能使用减毒活疫苗。 参见章节6.8 伴随治疗。;19.其他研究药物(如药物或疫苗)与本研究药物同时使用,或在本研究药物给药前 30 天内(或根据当地要求)使用。如果受试者在其他研究的随访阶段,并且之前的给药满足洗脱期的要求,则他们可能满足入组资格。必须与申办方的医学监查员讨论病例,以评价是否合格。;20.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筛选时妊娠试验阳性。;21.活动性炎症性胃肠道疾病、慢性腹泻、已知憩室病或既往胃切除术或腹腔镜束带手术。允许使用质子泵抑制剂治疗胃食管反流病(如果没有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22.直接参与研究执行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及其家人,以其他方式受研究者监管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以及直接参与研究开展的申办方和申办方代表员工,及其各自的家人;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300020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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