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CTR20232962】YN001在中国健康受试者及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患者中的I期临床试验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32962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药物名称

YN-001

药物类型

化药

规范名称

YN-001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3-09-18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HL2300672

靶点
适应症

用于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脑血管病(ASCVD),缩小斑块、减轻血管狭窄,降低心脑血管事件发生风险

试验通俗题目

YN001在中国健康受试者及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患者中的I期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YN001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单次和多次给药及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患者中多次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疗效特征的剂量递增I期临床试验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100195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Ia期主要目的: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估YN001单次和多次静脉给药剂量递增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 次要目的: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估YN001单次静脉给药剂量递增对QT/QTc间期的影响及多次静脉给药剂量递增的免疫原性。 Ib期主要目的: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患者中,评估YN001多次静脉给药剂量递增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患者中,评估YN001多次静脉给药剂量递增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初步疗效、免疫原性和细胞因子变化。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平行分组

试验分期

Ⅰ期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28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3-10-11

试验终止时间

/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Ia期:1. 充分了解研究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参与研究,并在进行任何评估前签署知情同意书(ICF);2.Ia期:2. 年龄为18~55岁(含边界值,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时间为准)的中国健康受试者,男女不限;3.Ia期:3.体重指数(BMI)在18~28 kg/m2范围内(含临界值),男性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 kg;4.Ia期:4. 研究者根据受试者的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 12 导联心电图检查、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 CRP)、病毒血清 学等结果判断其总体健康状况良好(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 义);5.Ia期:5.女性受试者必须是非怀孕和非哺乳期状态;且育龄期女性(包括伴侣)愿意从筛选期开始至最后一次给予试验药物后3个月内资源采取有效避孕措施;6.Ia期:6.愿意且能够遵守研究要求;7.Ib/IIa期:1.充分了解研究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参与研究,并在进行任何评估前签署知情同意书(ICF);8.Ib/IIa期:2.年龄在18-75岁之间(含边界值,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时间为准)的中国受试者,男女不限;9.Ib/IIa期:3.确诊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且冠脉造影显示靶血管狭窄程度25-50%的患者(靶血管既往或筛选期冠脉造影未行PCI治疗);10.Ib/IIa期:4.预计冠脉可测量靶血管段长度达到40 mm;11.Ib/IIa期:5.筛选期 IVUS 影像可用于疗效评估;12.Ib/IIa期:6.女性受试者必须是非怀孕和非哺乳期状态;且育龄期女性(包括伴侣)愿意从筛选期开始至最后一次给予试验药物后3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13.Ib/IIa期:7.愿意且能够遵守研究要求;

排除标准

1.Ia期:1.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3个月或其他试验用药物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其他试验用药物;2.Ia期:2. 在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草药补充剂、非处方(OTC)药、膳食补充剂(包括维生素)或接种过任何类型的疫苗;3.Ia期:3. 有严重食物过敏史(如速发严重过敏反应)。乳糖不耐受/葡萄糖耐受不良等轻度(非过敏性、超敏反应)食物过敏受试者允许入组研究;4.Ia期:4.对多种药物过敏,或对瑞舒伐他汀和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5.Ia期:5. 有临床表现异常的疾病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神经、心血管、血液、肝脏、肾脏、胃肠道、呼吸、代谢、内分泌、免疫、骨骼系统疾病或因其它原因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受试者;6.Ia期:6. 有肌病/肌痛史,或易患肌病/横纹肌溶解(如遗传性肌病家族史、既往 存在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和贝特类药物联合使用等);7.Ia期:7.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者;8.Ia期:8. 3年内出现急性或慢性支气管痉挛性疾病(包括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病,经治或未治),或心功能失调或心肌梗死,和/或有此类疾病复发史;9.Ia期:9. 给药前6个月内曾出现炎症性肠病、溃疡、胃肠道或直肠出血;10.Ia期:10. 给药前6个月内曾出现胰腺损伤或胰腺炎;11.Ia期:11. 有尿路梗阻或排尿困难症状;12.Ia期:12. 3年内出现自主神经功能不良和/或有此类疾病复发史(如昏晕、心悸等反复发作);13.Ia期:13. 给药前2周内有重大疾病未痊愈,或试验期间预期需要进行重大手术者;14.Ia期:14. 有肾功能损害史,具体表现为具有临床意义的肌酐或尿素氮/尿素值异常,或尿液成分异常(如蛋白尿);15.Ia期:15. 肝病或肝损伤,具体表现为肝功能检查异常,符合如下任一标准则排除受试者: a) ALT、AST或血清胆红素中的任一参数超过1.5倍正常值上限(ULN); b) ALT、AST或血清胆红素中有2个及以上参数升高超过ULN;16.Ia期:16. 空腹甘油三酯浓度>3.4 mmol/L;17.Ia期:17. 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ECG异常史,或者在筛选或基线时出现以下任何ECG异常: QTcF>470 msec(男性) QTcF>480 msec(女性);18.Ia期:18. 筛选时血红蛋白水平男性低于120 g/L,女性低于110 g/L;19.Ia期:19. 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400 mL;20.Ia期:20.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10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21.Ia期:21.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毒品,或基线期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例如大麻和吗啡);22.Ia期:22.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285 mL啤酒或25 mL烈酒或100 mL葡萄酒)或接受试验药物前48 h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基线期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23.Ia期:23.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测结果呈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或者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检测结果呈阳性;24.Ia期:24.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疾病或情况;25.Ib/IIa期:1.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0天或其他试验用药物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其他试验用药物;26.Ib/IIa期: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任何类型的疫苗;27.Ib/IIa期:3. 靶血管存在严重钙化病灶或迂曲,导致无法进行 IVUS 评估;28.Ib/IIa期:4. 已知为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者;29.Ib/IIa期:5. 既往 3 个月内存在反复发作、症状严重、药物治疗无效的心律失常,诸 如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率过快的心房颤动和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30.Ib/IIa期:6. 既往6个月内脑卒中发作史;31.Ib/IIa期:7. 有肌病/肌痛史或易患肌病/横纹肌溶解(如遗传性肌病家族史、既往存 在他汀类药物不耐受、既往存在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和贝特类药物联合使用等) 物联合使用等);32.Ib/IIa期:8. 给药前6个月内曾出现炎症性肠病、溃疡、胃肠道或直肠出血;33.Ib/IIa期:9. 给药前6个月内曾出现胰腺损伤或胰腺炎;34.Ib/IIa期:10. 给药前2周内有重大疾病未痊愈,或试验期间预期需要进行重大手术者;35.Ib/IIa期:11. 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其他任何外科手术治疗;36.Ib/IIa期:12. 恶性肿瘤病史(经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非黑色素瘤皮 肤癌或原位宫颈癌;或经充分治疗的 I 期癌症,目前缓解且已缓解时间>2年者除外) 间>2 年者除外);37.Ib/IIa期:13. 合并自身免疫性疾病;38.Ib/IIa期:14. 对多种食物、药物过敏,或对瑞舒伐他汀或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有过敏 史;39.Ib/IIa期:15. 既往接受过CABG、心脏移植、SAVR/TAVR等治疗;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CABG、PCI、心脏移植、SAVR/TAVR等治疗的患者;40.Ib/IIa期:16. 随机前2周内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EMI)史;41.Ib/IIa期:17. 预期剩余寿命不足1年;42.Ib/IIa期:18.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0%;43.Ib/IIa期:19. 左主干病变,定义为冠脉造影显示左冠状动脉主干狭窄程度 ≥50%;44.Ib/IIa期:20. 未受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静息状态下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45.Ib/IIa期:21. 活动性肝病或肝功能障碍,具体表现为筛选时ALT、AST或血清胆红素中任一参数超过1.5倍正常值上限(ULN);46.Ib/IIa期:22. 肾功能不全患者(eGFR<30 ml/min/1.73m2);47.Ib/IIa期:23.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48.Ib/IIa期:24. 1型糖尿病或控制不理想的2型糖尿病(HbA1c >9%);49.Ib/IIa期:25.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测结果呈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或者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检测结果呈阳性;50.Ib/IIa期:26.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疾病或情况;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130000;130000;100029;100029

联系人通讯地址
<END>
YN-001的相关内容
点击展开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北京茵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临床试验

最新临床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