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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300071131】枸橼酸爱地那非片与克拉霉素、利福平、西咪替丁、硝苯地平、达泊西汀或酒精相互作用及枸橼酸爱地那非片连续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的单中心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300071131

试验状态

正在进行

药物名称

/

药物类型

/

规范名称

/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3-05-05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

适应症

勃起功能障碍

试验通俗题目

枸橼酸爱地那非片与克拉霉素、利福平、西咪替丁、硝苯地平、达泊西汀或酒精相互作用及枸橼酸爱地那非片连续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的单中心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枸橼酸爱地那非片与克拉霉素、利福平、西咪替丁、硝苯地平、达泊西汀或酒精相互作用及枸橼酸爱地那非片连续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的单中心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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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1.研究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口服克拉霉素后,对枸橼酸爱地那非片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影响及两者合并使用的安全性。 2.研究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口服利福平后,对枸橼酸爱地那非片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影响及两者合并使用的安全性。 3.研究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口服西咪替丁后,对枸橼酸爱地那非片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影响及两者合并使用的安全性。 4.研究中国高血压男性受试者口服枸橼酸爱地那非片后,对硝苯地平控释片降压效果的影响及两者合并使用的安全性。 5.研究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同时口服枸橼酸爱地那非片和酒精后,枸橼酸爱地那非片药代动力学特征、受试者血压的变化情况及两者合并使用的安全性。 6.研究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同时口服枸橼酸爱地那非片和盐酸达泊西汀片后,枸橼酸爱地那非片和盐酸达泊西汀片相互作用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及两者合并使用的安全性。 7.研究中国健康受试者多次口服30mg枸橼酸爱地那非片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及耐受性和安全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随机交叉对照

试验分期

上市后药物

随机化

枸橼酸爱地那非与硝苯地平控释片、酒精、盐酸达泊西汀片的相互作用研究需进行随机入组。随机表由独立统计师通过使用SAS 9.4 PROC PLAN过程产生。

盲法

枸橼酸爱地那非与硝苯地平控释片的相互作用研究需要设盲。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10;6;18;9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2-09-21

试验终止时间

2023-12-30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1.克拉霉素与枸橼酸爱地那非片相互作用研究 (1)男性受试者,22周岁≤年龄≤70周岁; (2)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且体重指数BMI(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在19-30 kg/m2之间(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4)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2.利福平与枸橼酸爱地那非片相互作用研究 (1)男性受试者,22周岁≤年龄≤45周岁; (2)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且体重指数BMI(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在19-30 kg/m2之间(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4)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3.西咪替丁与枸橼酸爱地那非片相互作用研究 (1)男性受试者,22周岁≤年龄≤45周岁; (2)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且体重指数BMI(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在19-30 kg/m2之间(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4)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4.枸橼酸爱地那非片与硝苯地平控释片相互作用研究 (1)男性受试者,22周岁≤年龄≤60周岁; (2)具有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病史; (3)入组前规律服用(≥12周)硝苯地平控释片(60 mg/日/次); (4)诊室血压水平筛选期保持稳定(筛选期血压<140/90 mmHg); (5)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且体重指数BMI(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在19-30 kg/m2(包括临界值)之间; (6)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7)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做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5.酒精与枸橼酸爱地那非片相互作用研究 (1)男性受试者,22周岁≤年龄≤45周岁; (2)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且体重指数BMI(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在19-24 kg/m2(包括临界值)之间; (3)社交饮酒者; (4)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做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6.盐酸达泊西汀片与枸橼酸爱地那非片相互作用研究 (1)男性受试者,22周岁≤年龄≤45周岁; (2)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且体重指数BMI(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在19-24 kg/m2(包括临界值)之间; (3)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4)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做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7.枸橼酸爱地那非片在健康受试者中连续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1)性别:男性5例,女性5例; (2)年龄:22~45岁,包括边界值; (3)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且体重指数BMI(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在19-24 kg/m2之间(包括临界值); (4)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克拉霉素、利福平或西咪替丁与枸橼酸爱地那非片相互作用研究 (1)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 (2)已知或怀疑对PDE5类抑制剂、枸橼酸爱地那非片、克拉霉素、利福平、西咪替丁或其中的组分(包括矫味剂)过敏或禁忌者; (3)入组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类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或任何剂型的硝酸酯类或NO供体类药物; (4)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血清学检测结果为阳性; (5)有其它过敏史; (6)入组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摇头丸、KEN粉、麻古类)或入组前一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海洛因、冰毒类)者,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呈阳性者; (7)入组前2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它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8)入组前48 h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9)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0)入组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11)入组前3个月每日超过5支的吸烟史(或相当数量的烟草吸入)或者每日吸烟少于5支,但住院期间无法戒烟者; (12)入组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或失血量超过400 ml或者输注过任何血液或者血液制品; (13)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的临床研究; (14)在入选整个试验期间至受试者出组后6个月内,受试者及其配偶不愿意或不能采取如下医生认可的避孕措施:如,避孕套、子宫内节育器、避孕环、结扎、禁欲等; (15)经研究者判定认为不适合参加本项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16)从事驾车和操作机器类工作的受试者; 仅适用于利福平的排除标准: (1)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既往病史或现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循环系统、运动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等相关疾病; (2)筛选期经全面体格检查、十二导联心电图检查、生命体征检查(体温、血压、呼吸频率、脉搏)、眼科检查、正位胸片以及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3)有心血管疾病病史:如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Adams-Stokes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6个月内的心肌梗死病史或中风史、心动过速/心动过缓病史、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或QTcF间期≥450 ms(Fridericia校正公式)等; 仅适用于克拉霉素和西咪替丁的排除标准: (1)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既往病史或现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循环系统、运动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等相关疾病者(如: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药物性肝损伤、严重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炎病史、急性肾功能衰竭、肾小球肾炎、间质性肾炎、血管性痴呆、阿尔茨海默病、精神病、恶性肿瘤,等)或实验室检查显著异常且有临床意义(如:丙氨酸转氨酶(ALT)/天冬氨酸转氨酶(AST)>3.0×正常值上限(ULN);血清肌酐(Cr)>2.0×ULN等); (2)有心血管疾病病史:如未控制的高血压(未经抗高血压治疗,收缩压≥170mmHg和/或舒张压≥105mmHg;使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体位性低血压、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Adams-Stokes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6个月内的心肌梗死病史、心动过速/心动过缓病史、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包括起搏器植入的患者)或QTcF间期≥450 ms(Fridericia校正公式); 2.枸橼酸爱地那非片与硝苯地平控释片相互作用研究 (1)过去6个月内有心肌梗塞或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性心绞痛、心力衰竭、瓣膜病或有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疾病史等; (2)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既往病史或现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筛选期经全面体格检查、十二导联心电图检查(如QTcF间期≥450 ms(Fridericia校正公式))、生命体征检查(体温、呼吸频率、脉搏(血压除外))、眼科检查、正位胸片以及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4)HIV检测阳性者或梅毒检测阳性者; (5)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或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6)重度高血压(DBP≥100 mmHg和/或SBP≥160 mmHg); (7)入组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且入组后不能停药;(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类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 (8)入组一周内正在服用除硝苯地平控释片以外的降压药物; (9)酒精成瘾者,筛选期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1单位定义为啤酒360 mL或葡萄酒150 mL或白酒45 mL); (10)入组前3个月每日超过5支的吸烟史(或相当数量的烟草吸入)或者每日吸烟少于5支,但住院期间无法戒烟者; (11)入组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摇头丸、KEN粉、麻古类)或入组前一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海洛因、冰毒类)者,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呈阳性者; (12)已知或怀疑对PDE5类抑制剂、枸橼酸爱地那非片或其中的组分(包括矫味剂)过敏或禁忌者; (13)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4)入组前2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它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5)入组前48 h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16)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的临床研究; (17)在入选整个试验期间至受试者出组后6个月内,受试者及其配偶不愿意或不能采取如下医生认可的避孕措施:如,避孕套、子宫内节育器、避孕环、结扎、禁欲等; (18)研究者认为该患者不适合参加此项研究; (19)从事驾车和操作机器类工作的受试者; 3.酒精与枸橼酸爱地那非片相互作用研究 (1)入组前4周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2)过去6个月内有心肌梗塞或中风史以及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性心绞痛、心力衰竭或有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疾病史等; (3)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既往病史或现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4)筛选期经全面体格检查、十二导联心电图检查(如QTcF间期≥450 ms(Fridericia校正公式))、生命体征检查(体温、血压、呼吸频率、脉搏)、眼科检查、正位胸片以及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5)HIV检测阳性者或梅毒检测阳性者;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或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7)入组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类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者; (8)酒精成瘾者,筛选期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1单位定义为啤酒360 mL或葡萄酒150 mL或白酒45 mL); (9)入组前3个月每日超过5支的吸烟史(或相当数量的烟草吸入)或者每日吸烟少于5支,但住院期间无法戒烟者; (10)入组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摇头丸、KEN粉、麻古类)或入组前一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海洛因、冰毒类)者,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呈阳性者; (11)入组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或失血量超过400 ml或者输注过任何血液或者血液制品; (12)已知或怀疑对酒精、PDE5类抑制剂、枸橼酸爱地那非片或其中的组分(包括矫味剂)过敏或禁忌者; (13)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4)入组前2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它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5)入组前48 h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16)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的临床研究; (17)在入选整个试验期间至受试者出组后6个月内,受试者及其配偶不愿意或不能采取如下医生认可的避孕措施:如,避孕套、子宫内节育器、避孕环、结扎、禁欲等; (18)从事驾车和操作机器类工作的受试者; 4.盐酸达泊西汀片与枸橼酸爱地那非片相互作用研究 (1)入组前4周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2)过去6个月内有心肌梗塞或中风史以及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性心绞痛、心力衰竭或有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疾病史等; (3)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既往病史或现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4)筛选期经全面体格检查、十二导联心电图检查(如QTcF间期≥450 ms(Fridericia校正公式))、生命体征检查(体温、血压、呼吸频率、脉搏)、眼科检查、正位胸片以及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5)HIV检测阳性者或梅毒检测阳性者;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或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7)入组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类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者; (8)酒精成瘾者,筛选期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1单位定义为啤酒360 mL或葡萄酒150 mL或白酒45 mL); (9)入组前3个月每日超过5支的吸烟史(或相当数量的烟草吸入)或者每日吸烟少于5支,但住院期间无法戒烟者; (10)入组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摇头丸、KEN粉、麻古类)或入组前一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海洛因、冰毒类)者,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呈阳性者; (11)入组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或失血量超过400 ml或者输注过任何血液或者血液制品; (12)已知或怀疑对盐酸达泊西汀片、PDE5类抑制剂、枸橼酸爱地那非片或其中的组分(包括矫味剂)过敏或禁忌者; (13)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4)入组前2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它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5)入组前48 h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16)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的临床研究; (17)在入选整个试验期间至受试者出组后6个月内,受试者及其配偶不愿意或不能采取如下医生认可的避孕措施:如,避孕套、子宫内节育器、避孕环、结扎、禁欲等; (18)14天内使用过硫利达嗪或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者; (19)研究者认为该患者不适合参加此项研究; (20)从事驾车和操作机器类工作的受试者; 5.枸橼酸爱地那非片在健康受试者中连续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1)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 (2)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既往病史或现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循环系统、运动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等相关疾病; (3)筛选期经全面体格检查、十二导联心电图检查(如男性QTcF间期≥450 ms,女性QTcF间期≥470 ms(Fridericia校正公式))、生命体征检查(体温、血压、呼吸频率、脉搏)、眼科检查、正位胸片以及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及隐血试验、凝血功能)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4)有心血管疾病病史:如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Adams-Stokes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6个月内的心肌梗死病史或中风史、心动过速/心动过缓病史、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5)已知或怀疑对PDE5类抑制剂、枸橼酸爱地那非片、或其中的组分(包括矫味剂)过敏或禁忌者; (6)入组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类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或任何剂型的硝酸酯类或NO供体类药物; (7)梅毒入组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摇头丸、KEN粉、麻古类)或入组前一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海洛因、冰毒类)者,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呈阳性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血清学检测结果为阳性; (8)有其它过敏史; (9)入组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摇头丸、KEN粉、麻古类)或入组前一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海洛因、冰毒类)者,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呈阳性者; (10)入组前2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它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1)入组前48 h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12)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3)入组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14)入组前3个月每日超过5支的吸烟史(或相当数量的烟草吸入)或者每日吸烟少于5支,但住院期间无法戒烟者; (15)入组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或失血量超过400 mL或者输注过任何血液或者血液制品; (16)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的临床研究; (17)在入选整个试验期间至受试者出组后6个月内,受试者及其配偶不愿意或不能采取如下医生认可的避孕措施:如,避孕套、子宫内节育器、避孕环、结扎、禁欲等; (18)经研究者判定认为不适合参加本项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19)从事驾车和操作机器类工作的受试者。;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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