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3288589(微信同号)
18983288589(微信同号)
18908392210(微信同号)
18980413049
ChiCTR2200065154
尚未开始
/
/
/
2022-10-29
/
/
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以及脊髓灰质炎四种传染/感染性疾病
评价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联合疫苗在婴幼儿及儿童中接种的安全性及探索免疫原性的I期临床研究
评价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联合疫苗在婴幼儿及儿童中接种的安全性及探索免疫原性的I期临床研究
主要目的 评价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联合疫苗接种于2月龄至24月龄婴幼儿及4-6岁儿童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 1、18-24月龄幼儿接种1剂试验疫苗后30天抗PT、FHA、PRN、DT和TT抗体以及抗脊灰病毒Ⅰ、Ⅱ、Ⅲ型中和抗体的抗体水平; 2、2月龄(2-3-4月免疫程序和2-4-6月免疫程序)、3月龄(3-4-5月免疫程序)婴幼儿接种3剂试验疫苗后30天抗PT、FHA、PRN、DT和TT抗体以及抗脊灰病毒Ⅰ、Ⅱ、Ⅲ型中和抗体的抗体水平。
随机平行对照
Ⅰ期
由随机化统计师采用SAS (9.4及以上版本),对18-24月龄、3月龄和2月龄受试者分别采用区组随机化方法产生受试者随机表
/
企业自有资金
/
140;60
/
2022-10-29
2025-06-30
/
1.年龄范围:4-6岁、18-24月龄、3月龄和2月龄正常人群; 2. 2-3月龄婴幼儿应足月妊娠(孕37-42周)且2500g<=出生体重<=4000g; 3. 4-6岁儿童按照免疫规划程序完成百白破疫苗(一类疫苗)或含百白破成分联合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全程免疫并可提供接种记录,且未接种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第5剂); 4. 18-24月龄幼儿按照免疫规划程序已完成百白破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基础免疫(3剂)并可提供接种记录,且未进行百白破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加强免疫; 5. 2-3月龄婴儿未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Hib疫苗、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6.法定监护人/授权被委托人经知情同意,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遵守临床研究方案的要求。;
登录查看首剂排除标准: 1.有百日咳、白喉、破伤风或脊髓灰质炎病史; 2.有难产(2-3月龄)、窒息抢救、神经系统损害史者; 3.先天畸形(2-3月龄)或发育障碍、遗传缺陷,严重营养不良等; 4.患有癫痫、惊厥或抽搐史,或有精神病家族史; 5. 3个月内接受免疫增强或抑制剂治疗者(持续口服或滴注超过14天); 6.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7.任何情况导致的无脾,脾脏功能缺陷; 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严重全身性皮肤病、恶性肿瘤; 9.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过血液制品或免疫球蛋白(使用过乙肝免疫球蛋白可以接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使用(免后血样采集前); 10.既往接种其他疫苗后发生与疫苗有关的高热(腋窝温度≥39.5℃),伴或不伴惊厥; 11.有凝血功能异常史(如凝血因子缺乏,凝血性疾病); 12.既往有疫苗接种或药物严重过敏史;或对试验用疫苗的任何成份(主要包括:百日咳杆菌抗原、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Ⅰ型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Ⅱ型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Ⅲ型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b型流感嗜血杆菌荚膜多糖、结合用破伤风蛋白)过敏;或注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类疫苗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者; 13. 4-6岁儿童接种前实验室检测指标异常且经临床医生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14.正在或近期计划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15.研究者判断其他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情况。 后续剂次排除标准: 1.前一剂试验用疫苗接种后发生严重超敏反应者; 2.发生与前一剂试验用疫苗接种有因果关系的严重不良事件者; 3.前一剂试验用疫苗接种后新发现或新发生的符合首剂排除标准者(首剂排除标准中的第五条和第九条除外); 4.前一剂试验用疫苗接种后接种过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Hib疫苗、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5.研究者认为有可能影响评估的任何情况。;
登录查看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医药时间2024-11-21
新药创始人2024-11-21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4-11-21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4-11-21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4-11-21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4-11-21
药时空2024-11-21
肝脏时间2024-11-21
肝脏时间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