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ChiCTR2300077573】一项评估胸腔灌注重组改构人肿瘤坏死因子联合信迪利单抗+化疗一线治疗存在恶性胸腔积液的驱动基因阴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300077573

试验状态

尚未开始

药物名称

/

药物类型

/

规范名称

/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3-11-13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

适应症

肺癌

试验通俗题目

一项评估胸腔灌注重组改构人肿瘤坏死因子联合信迪利单抗+化疗一线治疗存在恶性胸腔积液的驱动基因阴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胸腔灌注重组改构人肿瘤坏死因子联合信迪利单抗+化疗一线治疗存在恶性胸腔积液的驱动基因阴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1.评估胸腔灌注重组改构人肿瘤坏死因子联合信迪利单抗+化疗一线治疗存在恶性胸腔积液的驱动基因阴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有效性; 2.评估包括胸腔积液控制率(PECR)和无MPE再积聚的胸膜无进展生存期(PPFS)。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单臂

试验分期

Ⅱ期

随机化

不适用

盲法

/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自筹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50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3-11-15

试验终止时间

2025-06-30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1. 年龄18-75周岁,男女均可; 2. 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必须愿意而且能够遵守日程表规定的访视、治疗方案、实验室检查,及遵守研究的其他要求; 3. 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0或1; 4. 预期生存期≥ 3个月; 5. 根据国际肺癌研究协会和美国癌症分类联合委员会第 8 版肺癌 TNM 分期分类,具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转移性(IV期) 非鳞NSCLC; 6. 受试者必须能提供既往基于组织或血液检测的 EGFR及ALK报告,且检测结果显示EGFR非敏感突变、ALK 融合、ROS1融合阴性; 7. 根据 RECIST v1.1,受试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 8. 器官功能良好: (1)血液学:(首次给药前7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支持治疗): 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 1.5 ×109/L (1,500/mm3) ; 2)血小板计数≥ 100 ×109/L (100,000/mm3) ; 3)血红蛋白≥ 9.0g/dL; (2)肾脏: 1)肌酐清除率* (CrCl) 计算值≥50 mL/min;将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CrCl (Cockcroft-Gault 公式) CrCL (mL/min) = {(140 -年龄) × 体重 (kg) × F}/ (SCr (mg/dL) ×72);其中男性的F=1,女性的 F=0.85;SCr=血清肌酐; 2)尿蛋白< 2+或24小时(h)尿蛋白定量< 1.0 g; (3)肝脏: 1)血清总胆红素(TBil)≤ 1.5×ULN; 2)AST和ALT ≤ 2.5× ULN;对于肝转移的受试者,AST和 ALT≤5×ULN; 3)血清白蛋白(ALB)≥28 g/L; (4)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 ×ULN(除非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剂治疗,并且在筛选时凝血参数(PT/INR和APTT) 处在使用抗凝剂治疗的预期范围内); (5)心功能: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9.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首次用药前3天内进行尿液或血清妊娠检查(如尿液妊娠检查结果不能确认为阴性,需进行血清妊娠检查,以血清妊娠结果为准),且结果为阴性。如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与未绝育的男性伴侣发生性行为,该受试者必须自筛选开始采取可接受的避孕方法,且必须同意在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的120天内持续使用采用避孕方法;关于在此时间点后是否停止避孕,应与研究者讨论; 10. 如未绝育的男性受试者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发生性行为,该受试者必须自筛选开始至末次给药后的第120天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关于在此时间点后是否停止避孕,应与研究者讨论;关于在此时间点后是否停止避孕;应与研究者讨论; 11. 受试者愿意而且能够遵守日程表规定的访视、治疗方案、实验室检查、及遵守研究的其他要求。;

排除标准

1. 组织学病理存在小细胞癌、鳞癌成分; 2. 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其为一项观察性(非干预)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3. 在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最后一次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化疗、免疫治疗、生物制剂治疗等);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如白介素、干扰素、胸腺肽等,不包括用于治疗血小板减少的IL-11);首次给药前1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4. 既往 PD-1/L1抑制剂治疗发生首次影像学疾病进展后,经下一次肿瘤评估确认疾病进展后继续使用PD-1/L1抑制剂的受试者; 5. 既往接受过除PD-1/L1抑制剂以外的其他免疫治疗,包括其他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抗CTLA-4抗体、抗CD47抗体、抗SIRPα抗体、抗LAG-3抗体等)、免疫检查点激动剂(如:ICOS、CD40、CD137、 GITR、OX40抗体等)、免疫细胞治疗等任何针对肿瘤免疫作用机制的治疗的受试者; 6. 除非鳞NSCLC以外,入组前3年内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不排除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通过局部治疗已治愈的受试者,例如基底或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膀胱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等; 7. 患有在过去两年内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使用改善病情药物、皮质类固醇、免疫抑制剂治疗)(不包括使用PD-1/L1抑制剂导致的irAE)。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针对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不认为是一种系统性治疗; 8. 活动性或既往有明确的炎症性肠病(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或慢性腹泻)病史; 9. 存在免疫缺陷病史;HIV抗体检测阳性者;当前正在长期使用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 10. 已知存在活动性肺结核(TB),怀疑有活动性TB的受试者,需进行临床检查排除;已知的活动性梅毒感染; 11.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12. 存在需要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间质性肺疾病病史或当前存在非感染性肺炎; 13.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严重感染,包括但不限于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合并症、败血症或严重肺炎;在首次给药前两周内接受过全身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不包括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14. 未经治疗的活动性乙型肝炎受试者(定义为:HBsAg阳性且HBV-DNA超过1000拷贝/ml(200 IU/ml)或高于检测下限,以高者为准)。对于患有乙型肝炎的受试者,要求在研究治疗期间接受抗乙肝病毒治疗。活动性的丙型肝炎受试者(HCV抗体阳性且HCV-RNA水平高于检测下限); 15. 在首次给药前30天内进行过重大外科手术或发生严重外伤,或在首次给药后的30天内有重大外科手术计划者(由研究者决定);在首次给药前3天内进行过较小的局部手术(不包括经外周静脉穿刺中心静脉置管术); 16. 存在脑干、脑膜转移、脊髓转移或压迫; 17. 存在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病灶;先前治疗过的脑转移的受试者(如手术、放疗),如果治疗后临床稳定至少两周(从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开始起计算),且研究药物给药前3天停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则允许入组;未经治疗的、无症状的脑转移受试者(即无神经系统症状,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没有任何脑转移灶的长径>1.5 cm,无明显脑转移灶周围水肿)可以入组; 18. 肿瘤侵犯重要血管、肿瘤纵隔淋巴结转移侵犯气管、主支气管; 肿瘤压迫周围重要脏器(如主动脉、心脏及心包、上腔静脉、食管)或存在食管气管瘘或食管胸膜瘘风险; 19. 当前存在未得到控制的合并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失代偿性肝硬化、肾病综合征、未控制的代谢紊乱、重度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或胃炎,或会限制受试者依从研究要求或影响受试者提供书面知情同意能力的精神疾病/社会状况; 20. 既往存在心肌炎、心肌病、恶性心律失常病史。首次给药前12 个月内存在需住院治疗的不稳定性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血管疾病(如需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或外周静脉血栓),或可能影响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价的其他心脏损害(如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心肌梗塞或缺血);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存在食管胃底静脉曲张,严重溃疡,伤口未愈,胃肠穿孔,腹瘘,胃肠梗阻,腹腔内脓肿或急性胃肠道出血病史;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任何动脉血栓栓塞事件,NCI CTCAE 5.0 版3级及以上的静脉血栓栓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发生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加重;当前存在高血压且经口服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21. 有严重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病史;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存在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咳血(定义为咳出或咯出≥1 茶匙鲜血或小血块或只咳血无痰液,允许痰中带血者入组); 22. 在首次给药前的30天内接种了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23. 已知对任何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已知对其他单克隆抗体产生严重超敏反应的病史; 24. 已知有精神疾病、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25.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6. 既往或当前存在任何疾病、治疗、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会混淆研究结果,影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或参与研究可能不符合受试者的最佳利益; 27. 非恶性肿瘤导致的局部或全身性疾病,或肿瘤继发的疾病或症状,并可导致较高医学风险和/或生存期评价的不确定性,如肿瘤类白血病反应(白细胞计数>20×109 / L)、恶液质表现(如已知的筛选前3个月体重减轻超过10%)等; 28. 已知有精神疾病、酗酒、无法戒烟、吸毒或药物滥用等情况; 29.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不依从方案、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

联系人通讯地址
<END>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最新临床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