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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32356】新型免疫调节剂联合化疗治疗晚期胆道癌(子研究2 BTC)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32356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药物名称

volrustomig

药物类型

治疗用生物制品

规范名称

volrustomig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3-08-01

临床申请受理号

JXSL2300075

靶点
适应症

胆道癌

试验通俗题目

新型免疫调节剂联合化疗治疗晚期胆道癌(子研究2 BTC)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治疗和与抗癌药物联合治疗晚期肝胆管癌受试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性、多药、多中心、 II期 研究的主方案( GEMINI-Hepatobiliary)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201203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评估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特定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平行分组

试验分期

Ⅱ期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5 ; 国际: 60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3-08-25;2023-08-08

试验终止时间

/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胆道癌子研究入组标准:具有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能力,其中包括遵守ICF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2.实施任何强制要求的研究特定程序、采样和分析前,签署书面ICF并注明日期。;3.在采集用于可选遗传分析的样本之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4.筛选时年龄≥18岁。;5.BMI>17 kg/m2;6.经组织学证实的、不可切除的晚期或转移性胆道腺癌,包括胆管癌(肝内或肝外)和胆囊癌。 (a) 既往未经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疾病的受试者。 (b) 根治性手术后>6个月出现疾病复发;如果术后给予辅助治疗,在完成辅助治疗(化疗和/或放疗)后>6个月的受试者。;7.入组时,WHO/ECOG体能状态为0-1分。;8.基线时至少1处符合RECIST 1.1 标准的靶病灶。;9.既往未接受过免疫介导的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抗CTLA-4、TIGIT、抗LAG3、抗TIM3、抗PD-1、抗PD-L1和抗PD-L2抗体,不包括治疗性抗癌疫苗。;10.良好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若在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开始前14天内接受了输血、输注或生长因子,则不满足标准。 (a) 血红蛋白≥ 9.0 g/dL。 (b)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c) 血小板计数≥100×10^9/L。 (d) 在没有Gilbert’s综合征的情况下,血清胆红素≤1.5×ULN;如果受试者患有Gilbert综合征,则血清胆红素≤3×ULN。任何有临床意义的胆管阻塞均应在随机化前缓解。 (e) ALT和AST≤2.5×ULN;对于肝脏转移受试者,ALT和AST≤5×ULN。 (f) 白蛋白≥2.8 g/dL (g) INR ≤ 1.6 (h) 每24小时尿液CL > 50 mL/min或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使用实际体重): 男性 肌酐CL(mL/min)= [体重(kg)×(140-年龄)]/[72×血清肌酐(mg/dL)] 女性: 肌酐CL(mL/min)= [体重(kg)×(140-年龄)×0.85]/[72×血清肌酐(mg/dL)] (i) QTcF ≤ 480 msec (j) 通过超声心动图或多门控采集扫描评估LVEF≥50% (k) 肌钙蛋白I或T≤ULN(根据机构指南和/或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没有临床意义);11.筛选时受试者的预期存活时间必须至少为12周。;12.愿意并能够提供足够的肿瘤样本(新鲜或在分配治疗前存档≤ 2年)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用于活检的肿瘤病变不应用作RECIST 靶病灶,除非没有其他适合活检)。更多信息请见主方案第8.6.2节和实验室手册。;13.对于出现HBV感染(表现为HBsAg阳性和/或抗HBc阳性且可检测到HBV DNA [≥10 IU/mL或高于当地实验室检测临界值])的受试者,必须在随机化前按照机构实践接受抗病毒治疗,以确保病毒被充分抑制。受试者必须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维持抗病毒治疗。HBsAg检测阴性、抗HBc检测阳性且HBV DNA检测不到(<10 IU/mL或低于当地实验室检测临界值)的受试者不需要抗病毒治疗,除非治疗期间HBV DNA超过10 IU/mL或达到当地实验室规定的可检测临界值。活动性HBV和HCV合并感染(经抗HCV抗体阳性证实)以及活动性HBV和HDV合并感染受试者无资格参加研究。;14.有证据显示处于绝经后状态,或尚未绝经的女性受试者尿或血清妊娠检测结果为阴性。;15.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a. 筛选时和初始研究治疗前的妊娠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 b. 如果与未绝育的男性伴侣性生活活跃,必须从筛选开始使用至少一种高效的避孕方法,并且必须同意在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的指定天数内继续使用此类预防措施(推荐的避孕方法见附录J): -Rilvegostomig:2个月(即60天) -Volrustomig:3个月(即90天) -吉西他滨/顺铂:6个月(即180天) c. 强烈建议有生育能力女性受试者的未绝育男性伴侣在筛选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上述指定天数使用含杀精剂的男用避孕套(注:使用男用避孕套作为唯一避孕方法不可靠)。 d.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定义参见附录J:避孕指南;16.从筛选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的指定天数(如上所述),女性受试者不得进行母乳喂养,也不得捐献卵子或取出卵子自用。;17.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发生性行为且未绝育的男性受试者,筛选后必须使用带有杀精剂的安全套,并且必须同意在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的指定天数内继续使用上述预防措施。(注:以男用避孕套作为唯一避孕方法并不可靠)。强烈建议男性受试者的女性伴侣在此期间也至少采用一种高效避孕方法。另外,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的指定天数内(如上所述),男性受试者必须避免授精或捐献精子。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定义参见附录J:避孕指南。;

排除标准

1.壶腹癌。;2.有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史。;3.活动性或既往有记录的自身免疫类疾病或炎症性疾病(包括炎症性肠病[例如,结肠炎或克罗恩氏病]、心肌炎、憩室炎[憩室病除外]、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病综合征、Wegener综合征[肉芽肿伴多血管炎、格雷夫斯病、类风湿关节炎、垂体炎、葡萄膜炎等])。以下是本标准的例外情况: (a) 白癜风或脱发受试者。 (b) 接受激素替代治疗后病情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受试者(如,桥本氏甲状腺炎后) (c) 任何不需要全身治疗的慢性皮肤疾病受试者。 (d) 在过去5年内没有活动性疾病且未接受全身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入组,但是仅在咨询研究医师后方可纳入。 (e) 仅依靠饮食即可控制乳糜泻的受试者。;4.不受控制的并发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感染或活动性感染、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未被控制的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未被控制的心律失常、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ILD/肺炎病史、与腹泻相关的严重慢性消化道疾病或限制研究要求依从性的精神疾病/社会状况、发生AE的风险显著增加或损害受试者提供书面知情同意的能力。;5.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史,以下情况除外: (a) 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恶性肿瘤,已知活动性疾病发生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5年,且复发的潜在风险低。 (b) 经充分治疗、无疾病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 (c) 经充分治疗、无疾病证据的原位癌;6.存在软脑膜癌病史。;7.存在活动性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8.活动性感染,包括结核病(临床评估,包括临床病史、体格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结果,以及符合当地临床实践治疗原则的结核病检测)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 1/2抗体阳性)。;9.既往抗癌治疗导致的任何未消退的NCI CTCAE≥2级毒性,脱发、白癜风和入选标准中定义的实验室检查值除外。 (a) 如果研究者评估症状不影响日常生活自理,则可以入选患有≥2级神经病变的受试者。 (b) 研究者评估可纳入具有不可逆毒性且合理预期不会因volrustomig或rilvegostomig或治疗组合的任何组成部分(如化疗)治疗而加重的受试者。;10.脑部转移或脊髓压迫(包括无症状和充分治疗的疾病)。筛选时疑似脑转移的受试者应在入组研究之前进行脑部MRI(首选)或CT扫描,每种检查最好采用静脉内注射对比剂。;11.已知对任一研究治疗或任一研究治疗的辅料过敏。;12.同时进行化疗、研究治疗、生物或激素治疗癌症。可同时采用激素疗法用于非癌症相关病症(如,激素替代疗法)。;13.在研究之前不允许进行放射治疗,包括姑息性放射治疗,但辅助性放射治疗除外(在开始首次给药前14天内允许放射至骨转移以缓解疼痛)。;14.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需要注意的是,入组后,受试者在接受研究治疗期间及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30天内不得接种活疫苗。;15.首次研究治疗前28天内接受过大型手术。请注意,如果在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超过14天进行,出于姑息目的对孤立病灶实施的小手术是可接受的;16.既往接受过局部治疗,如治疗BTC的放射性栓塞。;17.目前使用或在首次进行rilvegostomig或volrustomig给药前的14天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除外以下情况 (a) 鼻内、吸入或外用类固醇或局部注射类固醇(例如,关节内注射) (b) 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的生理剂量不超过10 mg/天泼尼松或其等效药物 (c) 类固醇作为超敏反应的预防用药(如CT扫描预治疗用药);18.参与过另一项研究并在最近3个月内接受过该研究治疗给药。;19.本研究中的既往治疗分配;20.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该研究是一项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一项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21.在既往rilvegostomig或volrustomig临床研究中接受随机分配或治疗,无论治疗组分配情况如何;22.研究者判定不太可能遵循研究程序、限制和要求的受试者不得参与本研究。;23.当地实验室检测到HCV RNA,证明存在活动性丙型肝炎感染。如果检测不到HCV RNA,则HCV抗体检测阳性受试者可入组。;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200032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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