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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200056741
尚未开始
尼妥珠单抗注射液
治疗用生物制品
尼妥珠单抗注射液
202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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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头颈部鳞癌
尼妥珠单抗联合同步放疗治疗老年性EGFR阳性的局晚期头颈部鳞癌的单臂临床研究
尼妥珠单抗联合同步放疗治疗老年性EGFR阳性的局晚期头颈部鳞癌的单臂临床研究
014000
本研究旨在探索尼妥珠单抗联合同步放疗治疗老年性EGFR阳性的局晚期头颈部鳞癌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横断面
探索性研究/预试验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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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泰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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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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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8
202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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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龄65-80岁,含65岁和80岁; 2. ECOG PS评分0-2; 3. 经过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Ⅲ-Ⅳb期(按照2020年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头颈部鳞癌(包括口腔癌、口咽癌、下咽癌、喉癌、颈部不明原因转移性鳞癌,除外鼻咽癌); 4. 组织病理免疫组化检测提示EGFR表达阳性; 5. 不适宜手术的患者(定义为患者身体条件不允许或由于各种原因拒绝手术); 6. 根据RECIST 1.1版评价标准,至少具有一处可测量病灶; 7. 适合接受以根治为目的放化疗治疗。 8. 预期存活时间≥ 3个月; 9. 血液学指标基本正常:白细胞计数≥4×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90 g/L; 10. 肾功能基本正常:血清肌酐≤1.2mg/dL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 11. 肝功能基本正常:血清总胆红素≤1.5×ULN (如有肝转移,则血清总胆红素应≤3.0×ULN); 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2.5×ULN(≤5.0×ULN,如果有肝转移)。 12.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登录查看1. 半年内接受过放疗、化疗、单克隆抗体及口服EGFR-TKI治疗、抗血管生成药物、免疫抑制剂者; 2. 筛选前30天内参加过其它干预性临床试验; 3. 远处转移的患者; 4. 具有其他恶性肿瘤史(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或皮肤基底细胞癌以及已治愈5年以上的其他恶性肿瘤除外); 5. 存在控制不佳的并发疾病(如心衰、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精神疾病等); 6. 已知感染HIV病毒或活动性病毒性肝炎; 7. 正接受慢性类固醇激素治疗超过6个月(如泼尼松剂量> 10 mg/天或同等剂量); 8. 对本方案中使用药物或其成分过敏者; 9. 根据常见不良事件术语(NCI CTCAE V5.0)的标准,≥2级外周神经疾病或听力丧失; 10.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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