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3288589(微信同号)
18983288589(微信同号)
18908392210(微信同号)
18980413049
ChiCTR2300078663
正在进行
阿法替尼片
化药
马来酸阿法替尼片
2023-12-14
/
垂体腺瘤
阿法替尼治疗术后残留或复发垂体腺瘤的前瞻性,单臂临床研究
阿法替尼治疗术后残留或复发垂体腺瘤的前瞻性,单臂临床研究
主要目的:评价阿法替尼治疗术后残留或复发的垂体腺瘤的客观缓解率。 次要目的:评价阿法替尼治疗术后残留或复发的垂体腺瘤的无进展生存、局部控制率、不良反应、内分泌功能以及生活质量等。
单臂
探索性研究/预试验
无
/
研究者发起
/
12
/
2024-01-01
2027-12-31
/
(1) 年龄≥18岁≤70岁,性别不限; (2) 临床病理确诊垂体腺瘤,且能取得病理组织(蜡块组织或冰冻组织);蛋白组学测序确诊为静默Tpitenrich亚型; (3) 初次肿瘤术后残留,或者肿瘤复发,再次手术难以全切; (4) 已行放射治疗,疗效不佳,或受试者拒绝放射治疗; (5) 预期生存期≥6 个月; (6) KPS 评分≥70 分; (7) 能够在参与研究前阅读、理解和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愿意遵守方案要求。;
登录查看(1) 筛选前 1 个月内,受试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 (2) 已知对研究药物过敏者; (3) 已诊为垂体腺癌,或合并其他恶性肿瘤者; (4) 患有各系统严重急、慢性疾病且病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病情不稳定者,包括但 不限于:心功能不全(NYHA 心功能分级≥2 级)、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心肌病、冠心病、 严重心律失常等严重心脏疾病患者;严重活动性感染;不能控制的糖尿病、高血压/低血压、脑血管疾病、胃溃疡、呼吸系统疾病、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等;任何被研究者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其他疾病病史等;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总胆红素>1.5 × ULN,ALT、AST >2.5 × ULN;血肌酐>2 × ULN; (6) 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或血小板计数<100×109/L,或 HGB<90g/L 者; (7) 已知的间质性肺病; (8) 已知的CTCAE 3级皮疹/痤疮或CTCAE 2级皮疹/痤疮积极治疗2周后未缓解者; (9) 正在使用且在研究期间不能停止可能影响阿法替尼的其他药物,包括但不限于:P-gp强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利托那韦、环孢霉素A、酮康唑、伊曲康唑、红霉素、维拉帕米、奎尼丁、他克莫司、奈非那韦、沙奎那韦和胺碘酮);P-gp强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因、苯巴比妥或贯叶连翘) (10) 妊娠、哺乳期女性或试验期间不愿避孕者; (11) 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者。;
登录查看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约印创投2025-01-16
求实药社2025-01-16
Genhouse2025-01-16
IPHASE2025-01-16
动脉网2025-01-16
动脉网-最新2025-01-16
药明康德2025-01-16
药明康德2025-01-16
再鼎医药2025-01-16
Rimonci2025-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