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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TRC-08000238
结束
注射用西夫韦肽
化药
注射用西夫韦肽
2008-11-26
/
艾滋病
注射用西夫韦肽联合HAART治疗HIV感染者有效性、安全性及药代动力学临床试验
注射用西夫韦肽联合HAART治疗HIV感染者有效性、安全性及药代动力学临床试验
300203
评价注射用西夫韦肽联合使用HAART治疗HIV感染者的有效性、安全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
随机平行对照
Ⅱ期
随机数字表
无
天津市扶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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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6
/
2007-08-01
2009-12-31
/
(1)16-60周岁,男女兼有;(2)HIV抗体确证试验阳性(W.B)或持有HIV感染者医疗证;(3)正在接受核苷类和/或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RTIs/NNRTIs)抗病毒治疗,并持续达6个月以上;(4)HIV病毒载量 ≥ 5000 copies/mL(bDNA检测);(5)CD4细胞计数 ≥ 50 cells/mm3;(6)经全面体检(包括一般体检、血尿常规、血生化检查、胸部X线、B超及心电图等)无严重的肝、肾功能损害且其他指标在基本正常范围者;(7)受试者应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反应。自愿参加本试验(愿意接受HAART治疗)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登录查看(1)接受核苷类和/或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RTIs/NNRTIs)抗病毒治疗时间小于六个月;(2)HIV病毒载量 < 5000 copies/mL(bDNA检测);(3)CD4细胞计数 < 50 cells/mm3;(4)处于急性感染期;(5)有严重机会性感染或机会性肿瘤;(6)转氨酶超过正常值上限3倍,肌酐超过正常值;(7)现患有较严重慢性病、代谢性疾病(如糖尿病)、神经及精神疾病;(8)既往曾患过胰腺炎;(9)妊娠期、哺乳期妇女和不能按要求进行避孕的育龄妇女;(10)根据研究者判断,具有较低入组可能性(如体弱、依从性差等);(11)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药品成分或方案规定的HAART药物过敏者;(12)怀疑或确定有酒精、药物滥用病史;(13)近三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试验(中药除外);(14)对皮下注射不能接受者;(15)研究者认为任何不适合进入试验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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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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