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3288589(微信同号)
18983288589(微信同号)
18908392210(微信同号)
18980413049
CTR20242932
进行中(尚未招募)
HS-10518胶囊
化药
HS-10518胶囊
2024-08-13
企业选择不公示
子宫内膜异位症相关中重度疼痛、子宫肌瘤相关月经过多
食物对HS-10518 药代动力学影响的研究
食物对HS-10518 药代动力学影响的研究
222069
主要目的:在绝经前健康成年女性受试者中评价食物对HS-10518 的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次要目的:评价绝经前健康成年女性受试者单次口服HS-10518 胶囊后的安全性
交叉设计
Ⅰ期
随机化
开放
/
国内试验
国内: 8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
否
1.试验开始前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自诉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者;2.绝经前成年女性受试者(年龄≥18 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计算);3.受试者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8.0~28.0 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且体重≥45 kg;4.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3 个月内进行有效避孕并且在此期间无生育计划且至末次给药后6 个月内无捐卵计划的女性(研究期间仅可采用非药物避孕);
登录查看1.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心电图、临床实验室检查、妇科超声和乳腺超声等经研究者判断异常且具有临床意义者;2.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抗HCV)、艾滋病毒抗体(抗HIV)或梅毒抗体阳性;3.筛选时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超出正常值上限者;4.筛选时心电图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如:QTcF ≥ 450 ms)者;5.既往患有乳腺癌、泌尿生殖系统癌或任何雌激素依赖性肿瘤病史,或任何其他临床显著性妇科疾病史者;
6.有骨质疏松症病史者;7.有偏头痛、癫痫、惊厥病史、抑郁症病史或有临床意义的抑郁状态者;8.有甲状腺或甲状旁腺功能异常史或促甲状腺激素(TSH)、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和游离甲状腺素(FT4)超过正常值参考范围者;9.首次给药前7 天内出现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主诉者;10.既往有严重胃肠道疾病史(如克罗恩氏病、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慢性胃炎等)或可能影响试验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手术史(单纯阑尾切除术或疝气手术除外),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11.筛选前3 个月内摄入过量的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平均每天8 杯以上,1 杯=200mL);12.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8h 内摄入葡萄柚或葡萄柚制品者;13.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8h 内摄入富含咖啡因和/或黄嘌呤的食物或制品(如:咖啡、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如可乐等)、含烟草的产品(如香烟等)、酒精或酒精产品者;14.筛选前3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 单位酒精,1 单位=14 g 酒精,相当于360 mL啤酒或45 mL 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 葡萄酒,相当于每周饮啤酒10 瓶或白酒1 斤或红酒3 瓶),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用酒精类产品者,或酒精呼气检查结果阳性者;
15.筛选前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 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包括电子烟)者;16.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或使用过毒品者,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结果呈阳性者;17.易发生过敏反应、或过敏体质者(如对花粉、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试验药物组分过敏,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18.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临床研究的其他情况或原因;
登录查看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266001
医药时间2024-11-21
新药创始人2024-11-21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4-11-21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4-11-21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4-11-21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4-11-21
药时空2024-11-21
肝脏时间2024-11-21
肝脏时间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