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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100053341
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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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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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实体瘤
一项I期、开放、单中心、首次人体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临床研究,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恶性瘤患者中评估BC3448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有效性
一项I期、开放、单中心、首次人体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临床研究,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恶性瘤患者中评估BC3448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有效性
评估BC3448单药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单臂
Ⅰ期
非随机
N/A
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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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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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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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龄≥18周岁且≤75岁,性别不限; 2. 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手术无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恶性实体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或患者不耐受或拒绝标准治疗; 3. 在可获得的情况下,提供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的肿瘤组织样本; 4. ECOG体力评分0-2分; 5. 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6.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血小板计数≥75 x 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 x 10^9/L;白细胞绝对计数≥3.0 x 10^9/L;血红蛋白≥90 g/L; (2)肝功能:总胆红素≤1.5 x ULN;无肝转移:ALT和AST≤2.5 x ULN;有肝转移:ALT和AST≤5 x ULN; (3)肾功能:血清肌酐(Cr)水平≤1.5 x ULN,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4)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x 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x ULN; 7.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非手术绝育以及从月经初潮至绝经后1年)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进行的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如果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开始禁欲或者使用高效避孕方法,一直到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 8.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登录查看1.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手术等抗肿瘤治疗(以哪个短为准)。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6周内使用过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者;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化疗或小分子靶向药物(以哪个短为准);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接受经NMPA批准的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及具有抗肿瘤效果的中药; 2.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或者其他药物的5个半衰期,视哪个时间更短)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临床试验药物的患者; 3.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或预期需要接受全身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0 mg/天或等效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局部外用或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影像学检查使用增强剂前注射激素抗过敏反应;短期(≤7天)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的过敏性疾病; 5.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干扰素等; 6.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 7. 既往曾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的患者; 8.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色素沉着除外); 9. 符合以下情况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患者:(1)需要接受局部治疗(手术、放疗或其他)(脑转移无症状或者有症状但研究者认为不需要局部治疗可以入组);(2)需要或正在使用类固醇激素>10 mg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治疗的CNS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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