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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000033483
正在进行
来那度胺
化药
来那度胺
2020-06-02
/
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
来那度胺联合 CD20 单抗-CHOP 治疗初治双表达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的开放性、多中心Ⅱ期临床研究
来那度胺联合 CD20 单抗-CHOP 治疗初治双表达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的开放性、多中心Ⅱ期临床研究
探索来那度胺联合利妥昔单抗、长春新碱、阿霉素、环磷酰胺、泼尼松(R2-CHOP)治疗初治DEL-DLBCL 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单臂
Ⅱ期
未使用
N/A
研究者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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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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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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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病理组织学确诊的双表达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免疫组化明确 BCL-2 阳性≥50%,c-Myc 阳性≥ 40%; 2. 男性或女性患者:18-80岁; 3. ECOG体力状况评分:0~2分; 4. IPI 评分≥3 分; 5. 未接受过放疗、化疗、靶向治疗或干细胞移植等任何抗肿瘤治疗; 6. 必须有至少 1 个符合 Lugano 2014 标准的可评价或可测量病灶【可评价病灶:18 氟去氧葡萄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18F-Fluorodeoxyglucose/ Positron Emission Tomography,18FDG/PET)检查显示淋巴结或结外局部摄取增高(高于肝脏)且 PET 和/或计算机断层扫描(Computed Tomography,CT)特征符合淋巴瘤表现;可测量病灶:结节病灶长径>15mm 或结外病灶长径>10mm,且伴有 18FDG 摄取增高】。需除外没有可测量病灶、且肝脏弥漫性 18FDG 摄取增高的情况。 7. 主 要 器 官 功 能 良 好 , 即 入 组 前 一 周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 血 常 规WBC≥3.5×109/L, NEU≥1.5×109/L, Hb≥80g/L, PLT≥100 ×109/L;心脏、肝功能正常(总胆红素≦正常值的 1.5 倍,ALT 且 AST≦正常值 2.5 倍),肾功能正常(血清肌酐≦正常值 1.5 倍),无凝血功能异常。 8. 心脏超声心动图测得 LVEF≥50%。 9. 无其他抗肿瘤伴随治疗(包括类固醇药物)。 10.育龄妇女必须在入组前 14 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采用可靠的方法避孕。 11.无与本方案相冲突的其他严重疾病。 12.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登录查看1. 其他类型 DLBCL:慢性炎症相关的 DLBCL、淋巴瘤样肉芽肿、原发纵隔大 B 细胞淋巴瘤、ALK 阳性大 B 细胞淋巴瘤、原发渗出性淋巴瘤、Burkitt 淋巴瘤、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包括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NOS 及伴有 MYC 和 BCL2 和/或 BCL6重排的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B 细胞淋巴瘤不能分类(具有介于 DLBCL 和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中间特点)、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DLBCL,EBV(+)DLBCL。 2. 转化型 DLBCL(如滤泡性淋巴瘤、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 B 淋巴细胞淋巴瘤转化的 DLBCL),DLBCL 继发性中枢神经系统受侵。 3. 过去 5 年内有皮肤鳞状细胞癌、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病史。 4. 过去 2 个月内进行过大的外科手术(不包括诊断性外科手术)。 5. 曾经接受过 NHL 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放疗、单克隆抗体治疗、外科治疗(诊断性手术和活检除外)。 6. 既往接受过细胞毒药物或单抗 CD20 抗体治疗其他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 7. 既往接受过沙利度胺、来那度胺等药物治疗。 8. 入组前 3 个月内使用了任何单克隆抗体、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且使用了其它试验相关药物者、入组前 1 个月内曾接种(减毒)活病毒疫苗者。 9. 入组前 2 周内使用过造血细胞因子。 10. 疑似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患者。 11. 在入组前 4 周内已知有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支杆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不包括甲床皮肤真菌感染)或需要静脉抗生素治疗或住院的任何重大全身感染事件者(肿瘤性发热除外)。 12. 其他严重的可能限制受试者参加此试验的疾病,例如:不能控制的糖尿病;严重心功能不全(NYHA 分级 II 级以上);近 6 个月内出现急性冠脉综合征; 近 6月内冠脉血运重建如支架植入术、冠脉搭桥手术、以及其他心脏和大血管相关手术;严重心律失常包括频发室早、室性心动过速、快速房颤/房扑、严重心动过缓。未控制的高血压:大于 150/100mmHg)。胃溃疡(研究者判定有穿孔风险的胃溃疡);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严重高血压;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如阻塞性肺病和支气管痉挛史)等。 13. 任何一个 CHOP 中所包括的任何药物有禁忌,包括既往接受的蒽环类抗生素;糖尿病患者不能耐受本方案中泼尼松治疗者。 14. 受试者有酗酒史或药物滥用史。 15. 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试验(包括 CHOP 方案)中所包含的任何药物有效成分、辅料或者鼠源制品、异种蛋白过敏者。 16. 有严重精神疾病者。 17. 在试验和/或随访阶段无法依从的患者。 18.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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