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ChiCTR2000029752】抗PD-1抗体SHR-1210联合甲磺酸阿帕替尼治疗PD-L1阳性和/或dMMR的复发或持续性子宫或卵巢恶性肿瘤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000029752

试验状态

正在进行

药物名称

甲磺酸阿帕替尼

药物类型

化药

规范名称

甲磺酸阿帕替尼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0-02-12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适应症

妇科恶性肿瘤

试验通俗题目

抗PD-1抗体SHR-1210联合甲磺酸阿帕替尼治疗PD-L1阳性和/或dMMR的复发或持续性子宫或卵巢恶性肿瘤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抗PD-1抗体SHR-1210联合甲磺酸阿帕替尼治疗PD-L1阳性和/或dMMR的复发或持续性子宫或卵巢恶性肿瘤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200025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该试验是一项开放性、单中心、非随机、II期临床研究,评价PD-1抗体SHR-1210联合VEGFR2抑制剂甲磺酸阿帕替尼对复发、持续性宫体及卵巢恶性肿瘤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疗效评估每8周一次,安全性评估(临床和实验室指标)贯彻整个研究,包括基线、每次治疗前。主要终点:评价16周的客观肿瘤应答率OTRR(CR+PR,iRECIST评价标准);次要终点:16周的客观肿瘤应答率OTRR(RECIST 1.1评价标准)、16周和24周的疾病控制率DCR(CR+PR+SD)、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OS、客观肿瘤应答OTR、疾病控制持续时间DC、不良事件AE、健康相关生活质量HRQoL;第三终点,检测生物标志物,包括:PD-L1表达、MMR状态、MSI状态、基因组、蛋白组和免疫学特性等,观察与临床指标的相关性,以用于发现潜在预测治疗效果的指标。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单臂

试验分期

Ⅱ期

随机化

该研究为非随机试验。

盲法

N/A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资助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30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0-02-14

试验终止时间

2023-02-14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受试者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标准: 1.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18~75岁女性; 3. ECOG评分:0~1; 4. 预期生存期≥3个月; 5. 经病理学确诊的复发或持续性子宫或卵巢恶性肿瘤,原发肿瘤免疫组化提示PD-L1阳性和/或dMMR,病理类型不限 6. 复发/转移后至少接受过一种全身性化疗方案,且符合下列治疗失败的定义:治疗期间进展,或疾病进展距离末次治疗间隔<6个月(注:复发患者初次的辅助治疗包括化疗、放疗或同步放化疗等均不归于复发后的全身性化疗); 7. 至少具有1个符合RECIST 1.1标准的可测量病灶; 8. 研究开始前4周内未接受过放疗(脑部放疗除外,见排除标准); 9. 血液学指标符合下列要求: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血小板≥75×10^9/L; 血红蛋白≥90g/L; 血清白蛋白≥30g/L; 胆红素≤1.5倍ULN; ALT 和AST ≤3倍ULN; 血清肌酐≤1.5倍ULN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 10. 非手术绝育或育龄期女性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2h内血清或尿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排除标准

符合以下任一条标准的对象将排除于本研究 1. 受试者既往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其他部位原发的女性生殖系统转移性肿瘤(如Krukenberg瘤); 2. 研究开始前4周内参加过未上市的其它药物临床试验;既往使用过其他针对PD-1/PD-L1的免疫治疗、或接受过抗血管生成类药物治疗;研究用药前4周内接种活疫苗; 3. 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既往接受过脑或脑膜转移治疗,临床稳定已维持至少1个月,并且在研究开始前无需糖皮质激素及甘露醇治疗>2周者可以纳入,接受脑放疗者距末次放疗时间需间隔>4周,可以纳入;若无明显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接受脑放疗者距末次放疗时间需间隔>1周者可以纳入。 4. 已发生骨转移的患者,在参加研究前4周内接受过的姑息性放疗区域>5%骨髓区域; 5. 严重的心肺功能不全,肝肾功能不全;严重或未控制的感染;长期未愈的伤口或骨折;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在入组前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或活动性肝炎(乙肝、丙肝感染); 6. 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收缩压≥140 mmHg或者舒张压≥90 mmHg); 7. 凝血功能异常(PT>16s、APTT>43s、TT>21s、Fbg<2g/L),具有出血倾向;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已知存在的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及血栓倾向; 8. 研究开始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深静脉血栓、肺栓塞等; 9.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 ++,证实24小时尿蛋白量≥1.0 g ; 10. 先前接受放疗、化疗、激素治疗、手术或分子靶向治疗,在治疗完成后(末次用药),研究用药前不足4周的受试者;先前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脱发除外)未恢复至≤CTCAE 1度的患者; 11. 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200025

联系人通讯地址
<END>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最新临床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甲磺酸阿帕替尼相关临床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