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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42782】一项在 ER+/HER2-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成人患者中评估 Vepdegestrant(ARV-471)联合 PF-07220060 治疗的安全性和抗肿瘤活性的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42782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药物名称

ARV-471(PF-07850327)片

药物类型

化药

规范名称

ARV-471(PF-07850327)片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4-07-26

临床申请受理号

JXHL2400052

靶点
适应症

ER+/HER2-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试验通俗题目

一项在 ER+/HER2-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成人患者中评估 Vepdegestrant(ARV-471)联合 PF-07220060 治疗的安全性和抗肿瘤活性的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在 18 岁及以上 ER+/HER2-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研究参与者中评估口服蛋白水解靶向嵌合体 Vepdegestrant(ARV-471/PF-07850327)联合 PF-07220060 治疗的耐受性、PK 和抗肿瘤活性的开放标签、干预性的安全有效性 Ib/II 期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510180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II期主要目的:1. 评估 Vepdegestrant 联合 PF-07220060 治疗的临床抗肿瘤活性。II期次要目的:1. 确定 Vepdegestrant 联合 PF-07220060 治疗的其他抗肿瘤活性结局。2. 进一步评价 Vepdegestrant 与 PF-07220060 联合用药的总体安全性特征和耐受性。3. 评价 Vepdegestrant 与 PF-07220060 联合给药时,Vepdegestrant、ARV-473 和 PF-07220060 的血浆药物暴露量。4. 评估治疗后血浆 ctDNA 相对于基线水平的变化。II期探索性目的:1. 探索 PF-07220060 联合 Vepdegestrant 治疗对患者报告的症状和健康相关生命质量的影响。2. 了解乳腺癌的肿瘤生物学,确定潜在的敏感性和/或耐药性机制。3. 评价分子定义的研究参与者人群中突变状态与应答之间的关系。4. 探索药物基因组学对 PF-07220060 血浆药物暴露量的影响。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平行分组

试验分期

Ⅱ期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9 ; 国际: 50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入组时间

/

试验终止时间

/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筛选时,年龄 ≥ 18 岁(或根据当地法规确定的最低知情同意年龄)的研究参与者。;2.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为乳腺癌。入组时已无法进行根治性手术切除(根据当地实践,通过免疫组织化学(IHC)在最近的肿瘤活检中 ER+ 染色细胞 ≥ 1%及HER2-,或根据 ASCO/CAP进行原位杂交确定 HER2- 肿瘤)。双侧乳腺癌均为 ER+/HER2- 的研究参与者有资格参加研究。需要纳入在诊断为局部复发性或转移性疾病时采集的肿瘤组织或存档肿瘤组织。;3.既往抗癌治疗:II 期: 1. 至少接受过一线和最多二线内分泌治疗(ET)用于 A/MBC 治疗,且最近的基于 ET 的治疗方案 > 6 个月。2. 需要既往接受过 1 种且仅 1 种基于 CDK4/6 抑制剂的治疗方案(与疾病状态无关,例如辅助治疗或晚期/转移性疾病)。3. 既往最多接受过 1 种细胞毒药物化疗方案(禁用抗体偶联药物)用于 A/MBC 治疗。4. 允许既往使用氟维司群。;4.入组研究时的病灶: II 期:研究参与者必须至少存在 1 个符合 RECIST v1.1 定义的可测量病灶。只有在至少一个骨病灶存在符合 RECIST v1.1 定义的可测量部分时,才可纳入有骨病灶的研究参与者。;5.入组研究时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PS):II 期:ECOG PS ≤2。;

排除标准

1.短期内有危及生命并发症风险的内脏危象的研究参与者,包括大量未受控制的积液(胸腔、心包和/或腹膜)、肺淋巴管炎和肝脏受累 > 50% 的研究参与者。;2.根据临床症状、脑水肿和/或进展性生长提示新诊断的脑转移或症状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疾病的研究参与者。有 CNS 转移或脊髓压迫病史的研究参与者,如果已接受过确定性治疗(例如放射治疗、立体定向手术)并已达到临床稳定(包括残留 CNS 症状/缺陷的研究参与者),且在 IMP 首次给药前至少 28 天停用抗癫痫药物和糖皮质激素,则也可以参加研究。;3.难治性恶心和呕吐、慢性胃肠道(GI)疾病、GI 溃疡、GI 出血、活动性炎性肠病、无法吞咽制剂,或既往接受过大型胃肠切除手术,可能妨碍研究治疗干预药物的充分吸收。;4.过去三年内任何其他恶性肿瘤史,以下情况除外:(1)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2)经根治性治疗的宫颈原位癌。所有其他恶性肿瘤必须已治愈,且无疾病证据 > 3 年。排除患有炎性乳腺癌的研究参与者。;5.心血管功能受损或临床上显著的心血管疾病,定义为: 1. 过去 6 个月内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心肌梗塞、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 III 或 IV 级)、脑血管意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者症状性肺栓塞或其他有临床意义的血栓栓塞性疾病发作。2. 症状性心瓣膜疾病。存在无症状或不伴随有临床意义的后遗症(例如,二尖瓣返流)的二尖瓣脱垂的研究参与者仍符合资格。3. 筛选时经 Fridericia 方法校正的 QT(QTcF)> 470 msec(女性)或 > 450 msec(男性)、存在 QT 间期延长风险因素(如电解质异常)的研究参与者(除非在入组前得到缓解或纠正)或在过去 6 个月内发生以下任一状况: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临床重要的心律失常、左前半支阻滞(双束支传导阻滞)、≥ 2 级的持续性心律失常、任何级别的房颤。;6.禁止进行以下既往程序和治疗: 1. 抗癌系统性治疗:既往接受过选择性雌激素受体降解物(SERD)(允许使用氟维司群)、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SERM)(允许使用他莫昔芬)、选择性雌激素受体共价拮抗剂(SERCA)、完全雌激素受体拮抗剂(CERAN)和蛋白水解靶向嵌合体(PROTAC)(已获批或试验用药物)或 Elacestrant 治疗。2. 研究用药品(IMP)首次给药前 ≤ 14 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放疗、既往内分泌治疗、CDK4/6 抑制剂或其他抗癌治疗(对于已批准或研究中的含有基于抗体的药物的抗癌治疗,28 天或 5 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3. 接受以下治疗的研究参与者:既往 ≥ 25% 的骨髓放疗,或既往造血干细胞或骨髓移植,不具备参与研究资格,与接受治疗的时间无关。;7.在研究入组时,既往手术或治疗引起的任何 > 1 级未缓解毒性,但 2 级脱发、周围神经病变、关节痛或根据研究者判断认为研究参与者不存在安全性风险的其他毒性除外。;8.可能增加研究参与的风险或(根据研究者判断)可能使研究参与者不适合参加研究的任何医学或精神状况(包括近期(过去一年内)或主动自杀意念/行为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任何会限制研究依从性的社会状况。;9.在本研究所用的研究治疗干预首次给药前 30 天(或根据当地要求确定)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研究用药品(药物或疫苗)给药。在参与本研究期间的任何时间参与其他研究用药品(药物或疫苗)的研究。;10.同时服用药物、食物或草药补充剂(细胞色素 P(CYP)3A 或 UGT2B7 强效抑制剂/诱导剂、CYP3A 中效诱导剂(仅 Ib 期))以及已知易诱发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或 QT 间期延长的药物。必须在入组本研究前 7 天停用既往使用的 CYP3A 或 UGT2B7 强效抑制剂,必须在入组本研究前 14 天停用 CYP3A 或 UGT2B7 强效诱导剂和 CYP3A 中效诱导剂(仅 Ib 期)。;11.肾损伤,定义为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GFR)< 50 mL/min/。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可通过 24 小时尿液采集检测更准确地估计肌酐清除率.;12.肝功能障碍,定义为: 1. 总胆红素 > 1.5 × 正常上限(ULN),除非研究参与者有记录在案的吉尔伯特综合征(在这种情况下,总胆红素 ≥ 3 × ULN);2.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3 × ULN(如果归因于肝转移,则 > 5 × ULN);3.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 × ULN(如果归因于肝转移,则 > 5 × ULN);4. 如果存在肝转移或骨转移,碱性磷酸酶 > 2.5 × ULN 或 > 5 × ULN。5. aPTT > 1.25 × ULN 且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25,除非研究参与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则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 INR 应在抗凝药预期用途的治疗范围内。;13.血液学异常,定义为: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00/mm3 或 1.5 × 109/L; 血小板 < 100,000/mm3 或 100 × 109/L;血红蛋白 <9 g/dL。允许在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输血(血液或血液制品)。;14.已知存在活动性感染,包括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相关疾病(不需要进行慢性疾病筛查)。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 2 型(SARS-CoV-2)感染检测结果呈阳性、已知患有无症状感染或疑似患有 SARS-CoV-2 的研究参与者无资格参加研究,但在筛选期间发生的 SARS-CoV-2 感染在入组前至少 14 天消退的情况除外。注:活动性病毒性肝炎感染定义为未经治疗/未受控制的肝炎(例如,接受过治疗且肝功能检查(LFT)结果符合标准的乙型肝炎患者不视为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对于 HIV 感染,如果疾病通过治疗得到控制,且根据排除标准 10没有将研究参与者的治疗排除在外,则研究参与者有资格参加研究。;15.直接参与研究实施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受研究者监管的其他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研究实施的申办方和申办方代表员工及其家属。;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510145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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