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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300071611】CAR-T细胞注射液治疗晚期实体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一项开放、单中心、单臂的临床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300071611

试验状态

尚未开始

药物名称

/

药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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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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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3-05-19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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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晚期肿瘤

试验通俗题目

CAR-T细胞注射液治疗晚期实体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一项开放、单中心、单臂的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CAR-T细胞注射液治疗晚期实体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一项开放、单中心、单臂的临床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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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评价CAR-T细胞注射液治疗晚期实体瘤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CAR-T细胞注射液治疗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单臂

试验分期

探索性研究/预试验

随机化

单臂单中心,未采用随机方法

盲法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深圳宾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20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3-06-01

试验终止时间

2025-05-31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1.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70岁(含18和70岁)的男性或者女性患者; 3.经影像学和组织学/细胞学证实的DR5/NKG2DLs阳性实体肿瘤受试者,测定靶点表达≥1+,目前无标准有效的治疗方案,或经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耐受标准治疗方案的受试者,如结直肠癌、食管癌、胃癌、肾癌、肝癌、肺癌、前列腺癌、胰腺癌、乳腺癌、甲状腺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膀胱癌、黑色素瘤、间皮瘤、滑膜肉瘤、胆管癌等,患者自愿选择将输注抗DR5 CAR-T或 NKG2D CAR-T细胞作为治疗方案; 4.具有可测量或者可评价的病灶; 5.患者主要组织器官功能良好: 肝功能:Child-Pugh 评分<7; 肺功能:室内氧饱和度≥95%; 心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0%; 6.患者入组前4周内未接受任何化疗、放疗、免疫治疗(如免疫抑制药物)等抗癌治疗,且其既往治疗相关毒性反应在入组时已恢复至≤1级(脱发等低级毒性除外); 7.患者外周浅静脉血流通畅,可满足静脉滴注需求; 8.白细胞≥ 2.5×109/L,血小板≥60×109/L,血红蛋白≥9.0 g/dL,淋巴细胞≥0.4×109/L,血清白蛋白≥30 g/dL,血清脂肪酶和淀粉酶≤1.5正常值上限 (ULN),血清肌酐≤1.5 ULN和内源性肌酐清除率≥40mL/min,ALT 和AST≤5 ULN,血清总胆红素≤2.5 ULN,凝血酶原时间比正常时间长不到4s; 9.如果HBsAg或HBcAb阳性,HBV-DNA < 200 IU/mL;HBsAg阳性病人需接受抗病毒治疗,按照"The guideline of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for chronic hepatitis B: a 2015 update"; 10.患者ECOG评分<2或者KPS分数≥70,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者; 11.具备单采或者静脉采血足够的静脉通路,并且没有其它的血细胞分离禁忌症; 12.没有已知的肿瘤累及中枢神经系统(CNS),或怀疑肿瘤累及CNS的病史。;

排除标准

1.处于怀孕期(尿/血妊娠试验阳性)或者哺乳期的女性; 2.近1年内有受孕计划的男性或者女性; 3.患者在入组后1年内不能保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安全套或避孕药等); 4.患者入组前4周内患有无法控制的感染性疾病,例如但不限于活动性肺结核; 5.影像结果显示≥50%的肝脏被肿瘤占据;或肿瘤大小超过25cm;或根据图像分析,门静脉、肠系膜静脉或下腔静脉中存在癌栓; 6.有肝性脑病病史或现状; 7.甲状腺功能异常≧3级; 8.有脏器衰竭情况,例如NYHA心脏功能IV级,Child-Turcotte肝功能达到C级,肾脏衰竭或尿毒症,呼吸衰竭症状,大脑导致病人残疾; 9.存在需要治疗干预的心脏病,或高血压控制不良(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10.有器官移植史或目前正在等待器官移植,包括但不限于肝移植; 11.血清HCV或HIV或梅毒阳性;或存在 HBV/HCV共感染;CMV DNA阳性患者;(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阴性者可以入选) 12.单采前4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13.患有严重的自身免疫疾病或者免疫缺陷疾病; 14.患者为过敏体质,有对免疫治疗以及相关药物,或β-内酰胺抗生素过敏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史;或对本研究中的主要治疗药物(包括预处理期间使用的氟达拉滨、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造影剂以及防治CRS的托珠单抗及抗感染药物等)具有重度超敏反应病史; 15.患者在入组前4周内参加过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的临床试验; 16.患者入组前4周内系统性使用糖皮质激素(使用吸入糖皮质激素患者除外); 17.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18.患者存在药物滥用/成瘾; 19.经研究者判断,患者存在其他不适宜入组情况。;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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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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