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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12143】比较奥希替尼单药或联合化疗与单独标准化疗对于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12143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完成)

药物名称

甲磺酸奥希替尼片

药物类型

化药

规范名称

甲磺酸奥希替尼片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1-08-26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靶点
适应症

可切除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阳性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通俗题目

比较奥希替尼单药或联合化疗与单独标准化疗对于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比较奥希替尼单药或联合化疗与单独标准化疗用于新辅助治疗可切除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3臂、多中心、随机、对照III期研究(NeoADAURA)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100176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是通过评估病理学显著缓解(MPR)确定奥希替尼单药治疗或联合化疗相对于单独化疗作为新辅助治疗的疗效。 次要目的 是通过评估病理学完全缓解(pCR)、EFS、DFS、肿瘤降期和总生存期(OS),进一步评估奥希替尼单药治疗或联合化疗相对于单独化疗作为新辅助治疗的疗效,评估治疗对患者疾病相关症状和健康相关生活质量的影响,进一步评估奥希替尼单药治疗或联合化疗相对于单独化疗作为新辅助治疗在筛选时血浆来源的循环游离肿瘤DNA(ctDNA)中可检出或不可检出EGFRm的情况下患者的疗效,在筛选的病人中比较结果可评价的基线血浆样本和基线肿瘤样本的EGFR突变状态,在患者筛选的肿瘤样本中将基线肿瘤样本的当地cobas® EGFR Mutation Test v2和FoundationOne®CDx的检测结果与中心回顾性cobas® EGFR Mutation Test v2的检测结果相比较。描述奥希替尼及其代谢产物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安全性目的 是评估在手术前使用奥希替尼单药治疗或联合化疗相对于单独化疗作为新辅助治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特征。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平行分组

试验分期

Ⅲ期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72 ; 国际: 351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2-06-09;2021-01-11

试验终止时间

/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具有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能力,其中包括遵守ICF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2.进行任何强制要求的研究特定程序、采样和分析前,需签署书面ICF并注明日期。;3.对于同意进行可选基因检测的患者,需要在支持基因组学计划的可选基因学研究的样本采集前,提供签名并注明日期的书面的可选基因学研究信息知情同意(根据当地法规允许)。;4.年龄至少为18岁的男性或女性。对于在日本入选的年龄<20岁的患者,应获得患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知情同意。;5.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完全可切除(II-IIIB N2期)的非鳞状NSCLC(根据IASLC癌症分期手册第8版[IASLC Staging Manual in Thoracic Oncology 2016])。;6.根据MDT评估(应包括一名肿瘤手术专业的胸外科医生)结果,认为原发NSCLC可以达到完全手术切除。;7.入组时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PS评分为0或1,基线或首次给药前2周内PS评分无恶化;8.具有充足的脏器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 (1) 血红蛋白:≥9.0 g/dL* (2)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 × 109/L* (3)血小板计数:≥100 × 109/L 注:随机化分组前不允许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血小板输注和输血来满足这些标准。 (4)血清胆红素:≤1.5 × 正常值上限(ULN)。上述标准不适用于确诊Gilbert综合征(非结合高胆红素血症)的患者,这些患者咨询其主治医师后可允许入组。 (5)ALT和AST:≤2.5 × ULN (6)肌酐清除率≥50ml/min,可通过Cockcroft和Gault方程计算或通过24小时尿肌酐进行评估。;9.随机化前预期寿命>6个月。;10.肿瘤携带已知与EGFR-TKI敏感性相关的2种常见EGFR突变(Ex19del、L858R)之一,单独或伴有其他EGFR突变(例如,T790M、G719X、Exon20插入、S768I和L861Q)均可。;11.未禁欲(符合患者意愿和日常生活方式选择)且计划与男性伴侣有性生活的女性患者必须使用高效避孕措施,并且如果受试者有生育能力,在任何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的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或者必须在筛选时符合以下标准之一以证明受试者没有生育能力: (1)绝经后期,定义为年龄不低于50岁并在停用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达至少12个月。 (2)对于50岁以下女性,如果停用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达12个月及以上,并且,促黄体激素(LH)和促卵泡激素(FSH)水平在研究机构的绝经后检测值范围内,则认为处于绝经后期。 (3)接受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输卵管结扎术除外)等不可逆性绝育手术的文件记录。;12.男性患者须同意采取屏障避孕法。;

排除标准

1.有同种异体器官移植病史。;2.有任何严重或未控制的全身疾病的证据(由研究者判断),包括未控制的高血压和活动性出血倾向(研究者认为这不利于患者参与试验或可能会危及对研究方案的依从性);或活动性感染,包括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未得到良好控制)。活动性感染包括因感染接受经静脉(IV)治疗的患者;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至少包含血清学评估显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的所有患者。不要求进行慢性疾病筛查。 已知感染HIV且得到良好控制的参与者也可纳入研究。定义为得到良好控制的HIV感染需符合以下所有标准:持续6个月检测不到病毒RNA载量;CD4+计数>350;在过去12个月内无AIDS机会性感染病史;以及在相同的抗HIV药物治疗下稳定至少6个月。如果HIV感染符合上述标准,则应根据当地SoC监测患者的病毒RNA载量和CD4+细胞计数(例如每3个月一次)。如果当地法规或机构审查委员会(IRB)/独立伦理委员会(IEC)要求,受试者应在随机化分组前进行HIV检测。;3.既往ILD病史、药物诱导性ILD、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任何临床活动性ILD的证据。;4.另一种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包括并发的任何已知或疑似原发性肺癌),以下情况除外: (1)既往接受过治愈性治疗的恶性肿瘤,并且在研究药物(IP)首次给药前无已知活动性疾病≥2年,且复发的潜在风险较低。 (2)进行充分治疗且无疾病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 (3)进行充分治疗且无疾病证据的原位癌。 (4)并发的任何≤2 cm的IA期原发性肺癌,且计划在II~IIIB N2期肺癌的手术中切除。;5.活动性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6.术前放疗作为治疗计划的一部分的患者。;7.顽固性恶心和呕吐、慢性胃肠道疾病、无法吞咽药品制剂产品或既往进行过可能影响奥希替尼充分吸收的重大的肠切除术。;8.组织学为小细胞和非小细胞混合型肺癌。;9.I,IIIB N3,IIIC,IVA,和IVB期NSCLC。;10.T4肿瘤浸润大血管、隆突、食管、心脏和/或锥体;和/或任何巨块型N2期疾病。;11.仅适合接受肺段切除术或楔形切除术的患者。;12.符合以下任何心脏标准: (1)通过3次心电图检查(ECG),使用筛选期临床ECG仪器导出或手动计算的QTcF值进行计算而获得的平均静息状态下校正的QT间期(QTc)>470 msec。 (2)心律、传导、静息ECG形态具有任何重要的临床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阻滞,二度房室传导阻滞,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3)任何引起QT间期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的风险增加的因素,例如电解质异常*,包括: -低于正常值下限(LLN)的血清/血浆钾 -低于LLN的血清/血浆镁** -低于LLN的血清/血浆钙** -心力衰竭、先天性长QT综合征、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一级亲属中40岁以下者出现原因不明的猝死,或已知延长QT间期并导致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任何合并用药。 *注:筛选期间可将电解质异常值纠正至正常范围内。 **注:低白蛋白血症时可能需校正钙和镁的水平(如适用)。;13.处于妊娠期(通过妊娠试验阳性确定)或哺乳期。;14.既往接受过针对NSCLC的任何全身抗癌疗法,包括化疗、生物疗法、免疫疗法或任何研究药物治疗。;15.既往接受过EGFR-TKI治疗。;16.目前使用(或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无法停用)已知为细胞色素P450(CYP)3A4强诱导剂的某些药物或草药补充剂(至少3周前)。;17.IP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重大外科手术(由研究者定义)。允许进行血管通路置入、通过纵隔镜检查活检或通过电视胸腔镜手术(VATS)活检等手术。;18.参与本研究设计或执行的人员(适用于阿斯利康公司的工作人员和研究中心工作人员)。;19.最近4周内参与过另一项临床研究并接受研究药物治疗。;20.既往曾接受本研究的研究药物分配。;21.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该研究是一项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一项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22.在一项之前的奥希替尼临床研究中曾接受随机分配或治疗,无论治疗组分配情况如何;23.已知对研究药物、研究药物辅料、化学结构或类别相似的药物或麻醉剂过敏或存在超敏反应;24.培美曲塞和顺铂/卡铂的禁忌证(依据当地说明书),例如,在随机化前30天内接种活疫苗。;25.研究者认为患者不能理解和/或遵从研究药物、研究程序和/或随访的要求,或研究者认为可能使患者无法完成研究的任何其他情况。;26.参与研究的可选基因组学计划部分的排除标准包括: (1)既往进行同种异体骨髓移植 (2)基因学样本采集前的120天内,输注非去白细胞全血。;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510120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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