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3288589(微信同号)
18983288589(微信同号)
18908392210(微信同号)
18980413049
ChiCTR2100043823
正在进行
注射用HYR-PB21
化药
注射用HYR-PB21
2021-03-04
/
周围神经阻滞
评价注射用HYR-PB21椎旁神经阻滞用于带状疱疹后神经痛(PHN)患者镇痛治疗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随机、双盲、阳性药平行对照Ib期临床试验
评价注射用HYR-PB21椎旁神经阻滞用于带状疱疹后神经痛(PHN)患者镇痛治疗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随机、双盲、阳性药平行对照Ib期临床试验
评价注射用HYR-PB21椎旁神经阻滞用于带状疱疹后神经痛(PHN)患者镇痛治疗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为后续临床试验设计提供依据。 主要目的: 以疼痛数字评价量表(Numerical Rating Scale,NRS)为指标,盐酸布比卡因注射液为对照,评估在PHN患者单侧椎旁单次注射试验药物(注射用HYR-PB21)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观察和比较试验药物与对照药品单侧椎旁注射后的AE发生情况,评估在PHN患者单侧椎旁单次注射试验药物(注射用HYR-PB21)的安全性。 探索性目的: 以盐酸布比卡因注射液为平行对照,比较试验药物与对照药品在单侧椎旁单次注射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随机平行对照
Ⅰ期
由统计师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程序随机
双盲
自筹
/
12
/
2021-01-26
2022-03-30
/
1. 受试者能够理解本临床试验的程序和方法(包括疼痛强度评估方法),经过充分的知情同意,自愿参加并由受试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2.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18周岁≤年龄≤75周岁,性别不限; 3. 临床诊断为带状疱疹后神经痛,原疱疹分布区域范围均在一侧胸段脊神经节段支配区内,且累及的神经节段≤3个; 4. 筛选期和入组前疼痛强度评分(NRS)均≥4分; 5. 育龄期女性或男性受试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后至用药后30天内受试者本人及男性受试者的伴侣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登录查看1) 筛选前受试者有以下任何一种疾病病史或证据: ① 对酰胺类局部麻醉药(如利多卡因、布比卡因、丁卡因和罗哌卡因等),阿片类药物或本试验中所用药物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或有特发反应史,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的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 ② 呼吸系统疾病病史:急性或慢性支气管哮喘,肺源性心脏病或有呼吸抑制病史; ③ 神经精神类疾病病史:颅脑损伤,抑郁、焦虑、癫痫病史,其他影响自我评判能力的脑部疾病或精神状态疾病; ④ 循环系统疾病病史:心力衰竭(NYHA分级Ⅲ和Ⅳ级)病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存在急性心肌梗塞或不稳定型心绞痛病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有冠脉血管成形术、冠脉支架植入术或冠脉旁路手术史或近期有心脏手术计划; ⑤ 有物质滥用史,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2) 受试者曾接受过以下任何一种治疗: ① 筛选前3个月(90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者,或接受了可能显著影响试验药物体内过程或安全性评价的手术者; ② 筛选前3个月(90天)内参加过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且已接受药物或器械治疗,或既往已经入选过本试验; ③ 筛选前1个月(30天)内接受过长期或反复间歇的皮质类固醇治疗(连续2周以上或重复疗程); ④ 给药前48小时或5个半衰期(任一满足)内使用过镇痛药物(如局部麻醉药、非甾体抗炎药、羟考酮、酮咯酸、双氯芬酸或普瑞巴林等); 3) 筛选时受试者有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下列标准: ① 血红蛋白含量(HGB)<90g/L; ② 血小板计数(PLT)<80×10^9/L; ③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正常值上限的2倍; ④ 血肌酐(Cr)≥正常值上限的1.5倍; ⑤ 肌酐清除率<50mL/min(使用Cockcroft-Gault公式); ⑥ 空腹静脉血糖>7.8mmol/L; ⑦ 凝血酶原时间(PT)>正常值上限+3s或部分活化凝血酶时间(APTT)>正常值上限+10s。 4) 筛选时受试者除带状疱疹疼痛,在带状疱疹区域内或其他局部区域还存在疼痛性疾病或导致疼痛的原因,影响本次试验疼痛感觉评判; 5) 筛选时拟穿刺给药的部位有合并感染灶; 6) 筛选前或筛选期病毒学检查(乙型肝炎E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呈阳性者; 7) 筛选时血压控制不佳者(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8) 筛选时QTcF间期明显延长(QTcF间期>450ms);存在导致TdP的其他危险因素(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心动过缓、遗传性长QT综合征);同时应用导致QT/QTc间期延长的药物; 9) 给药前3个月(90天)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者; 10) 给药前48小时至给药结束期间不能戒烟、戒酒(含有酒精的治疗药物除外)者; 1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目前正在哺乳或目前虽然没有人工哺乳但分娩后不满6个月者; 12) 研究者认为存在无法评价疗效或不大可能完成预期的疗程和随访等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登录查看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
精准药物2024-11-22
亚泰制药2024-11-22
医药时间2024-11-21
一度医药2024-11-21
新药创始人2024-11-21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4-11-21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4-11-21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4-11-21
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2024-11-21
药时空2024-11-21